中无人机: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9-10  中无人机(688297)公司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陟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已对李陟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其 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履职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 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0 日

附件:

李陟先生简历

李陟先生,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 天大学飞行器设计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8 年4 月至2019 年 12 月,历任成飞公司技术中心设计员、主管设计师;2019 年12 月至今先后任中 航无人机市场经理、经营管理部/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

截至本次公告日,李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成都颐同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6 万股,占公司 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 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 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 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