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生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东方生物(688298)公司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拓展及经营需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备案登记为准。

结合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章程修正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基因制品、生物制品研究、开发、生产;第二、三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及第二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生产;医用塑料包装材料加工、销售,模具加工、销售;销售本公司产品。(不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涉及许可证或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或待审批后经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基因制品、生物制品研究、开发、生产;第二、三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及第二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生产;医用塑料包装材料加工、销售,模具加工、销售;动物诊断试剂与检测设备的生产、销售;宠物食品销售;保健品生产、销售;销售本公司产品;物业管理。(不涉及《外商投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涉及许可证或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或待审批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实质性内容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并提请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