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科技:关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亚东先生《关于提议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金亚东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亚东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5月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亚东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施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86,833,913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66.67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83.33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9%。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除可能在回购期间内认购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外,提议人金亚东先生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金亚东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2023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