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3月31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王云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同时终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