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5月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11议案六: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议案七: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 13
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
议案九: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6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2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5月13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1 |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00 |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
| 7.01 | 金亚东 |
| 7.02 | 杨衷核 |
| 7.03 | 李辰 |
| 7.04 | 章殷洪 |
| 7.05 | 陈哲 |
| 7.06 | 邱妘 |
| 7.07 | 杨为佑 |
| 7.08 | 华秀萍 |
| 7.09 | 李赫 |
| 8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9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完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对公司2025年度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公司治理结构、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等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需进行年度述职,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现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提交董事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邱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为佑)》、《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华秀萍)》、《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赫)(离任)》。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一。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57.6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756.86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公司结合未来战略发展安排、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实际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议案六: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
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形成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审计结果客观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65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议案七: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等规定,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1、2025年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亚东先生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2、2025年度公司副董事长杨衷核先生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70.67万元;
3、2025年度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辰先生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57.51万元;
4、2025年度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章殷洪先生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45.51万元;
5、2025年度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陈哲先生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30.30万元;
6、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邱妘女士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
7、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杨为佑先生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
8、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华秀萍女士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9.00万元;
9、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李赫(离任)先生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3.00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薪酬构成与标准:
(1)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每人每年税前12万元人民币,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3)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①基本薪酬:主要考虑岗位价值、责任、市场薪酬行情、个人履职能力等因素确定,为年度基本报酬,按月平均发放,不与当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
②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绩效评价相挂钩;
③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2、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岗位变动的,按其实
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其他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该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议案九: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附件一: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是公司成立十五周年,亦是公司直面行业挑战、深化战略转型、主动优化业务结构的关键之年。公司围绕整体发展战略,聚焦客户需求,夯实主业布局战新,其中基本盘较为稳定,主要产品反射膜出货面积稳定,毛利率提升,光学基膜OCA等中高端产品占比持续提升;管理层审时度势,果断实施聚焦主业、收缩非核心的经营策略,收缩了隔膜、胶膜、光学基膜等毛利率较低、竞争激烈的非核心业务产能与销售规模。此外,公司围绕战略目标,致力于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依托储备的核心技术不断进行技术迭代,不断衍生新产品、拓展新领域,持续加大固态及半固态电解质复合膜基膜、导离子膜等产品开发与市场拓展力度,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406.72万元,同比下降18.13%,主要原因为:公司收缩了隔膜、胶膜等低毛利率产品的销售及生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57.6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反射膜盈利稳定,公司对锂电隔膜、胶膜、光学基膜等相关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计
提减值损失增加。此外,公司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较上期同比增加。
(二)研发创新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重点项目的研发工作,聚焦核心赛道,明确了深耕“光”和“孔”这两大核心赛道,强化前瞻布局,构筑长期技术壁垒,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91件(有效获得数为282件),其中,报告期内新增获得授权发明专利41件,新增发明专利申请31件。
1、拓展应用,核心产品技术不断迭代与升级
反射膜方面,深化配方与工艺,在提升产品性能的同时持续降低制造成本,保持公司反射膜长期竞争力。深化Mini LED反射膜、中小尺寸用反射膜、吸塑反射膜、量子点反射膜、高亮度反射膜等开发与应用,拓展产品新的应用领域,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光学基膜方面,着重改善光学基膜在透光率、雾度、外观、附着力等关键指标,产品应用中OCA离型膜基膜等中高端产品占比稳步提升。
2、以创新为驱动,前瞻布局战略新兴业务
固态或半固态电池按电解质分目前主要有三种路线,分别为硫化物,氧化物和聚合物电解质。我司独家开发的具有超高孔隙率、超大孔径、可压缩性高的隔膜产品可广泛用于不同技术路线上。应用在聚合物固态电解质电池时,可实现电解质离子电导率领先同行一个数量级。应用在其他电解质路线上,在客户实际使用中可有效解决碳硅负极或锂金属负极的膨胀问题。总体上讲,该产品在改善固态和半固态电池的循环寿命,电池的容量、使用温度、安全性和循环性能较传统隔膜有突破性的提升。公司产品已取得该行业国内外头部及腰部客户的企业订单。此外,公司在开发基膜的同时,布局行业首创的导离子膜,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及整体盈利能力,帮助全固态电池行业加快落地速度。
此外,公司加快推进CPI薄膜(透明聚酰亚胺薄膜)等项目的开发与验证。该产品主要应用于柔性OLED盖板CPI项目,公司自上游原料供应商采购聚酰亚胺单体,自行完成及开发自单体聚合至加工成膜等关键工艺,开发出具拉伸强度强、断裂伸长率佳、弹性模量高等机械性能突出,同时在光学性能上达到高透、低雾、耐黄变等关键性指标,产品成功后,有望打破国外企业对CPI薄膜的长期
垄断。
(三)市场拓展方面
1、核心业务市场地位持续巩固
报告期内,继续做大、做强、做精反射膜。聚焦客户需求,加强与终端客户的粘性,凭借技术优势、交付能力与品质稳定性,公司在全球反射膜市场保持市占率领先;提升了中小尺寸反射膜市场地位,市场份额持续增加;提升产品品质及服务,拓展Mini LED反射膜、中小尺寸用反射膜、吸塑反射膜、量子点反射膜、高亮度反射膜等产品的应用,积极拓展反射膜产品新的应用领域,巩固公司反射膜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实力。
2、光学基膜品质提升,中高端产品占比稳步提升
在光学基膜方面,公司通过不断的改善光学基膜关键指标,提升显示用光学预涂膜等产品的出货占比,通过提升产品品质,产品应用中OCA离型膜基膜等产品占比稳步提升,为后续公司产品毛利率改善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3、电解质复合膜基膜及导离子膜是公司未来产品布局重点方向
公司独家开发的具有超高孔隙率、超大孔径、可压缩性高的电解质复合膜基膜产品可广泛用于硫化物,氧化物和聚合物电解质等技术路线上,并取得该行业国内外头部及腰部客户的企业订单。此外,公司在开发基膜的同时,布局行业首创的导离子膜,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及整体盈利能力,帮助全固态电池行业加快落地速度,该业务是公司未来重要发力点和增长点,也是公司未来产能布局的重点方向。
(四)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积极推进组织架构优化升级,以适应未来业务发展变化和提高运营效率。同时,积极引进外部管理及战略等高端人才,满足研发和新项目对关键人才需求,公司将通过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积极的企业文化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打造“人才高地”,深化“人才强企”战略。
二、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以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和高效化。
(一)股东会运作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会议决议 |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5年1月6日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5年3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金亚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杨衷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章殷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王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陈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关于制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邱妘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杨为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华秀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5年4月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5年5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
|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5年11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上述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上述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以规范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会议决议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5年3月4日 |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5年3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5年3月31日 |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5年4月21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
|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5年4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5年8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变更“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5年9月2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5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战略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3次,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董事和高管薪酬、换届选举等重要事项在内的各类议案。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等合法、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仔细审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参与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充分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与审计师当面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年度审计情况,指导、督促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年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战略委员会积极为公
司的重要发展战略提供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与执行情况等。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发挥各自优势,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2025年,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在接受投资者咨询中,能够专业、全面、客观对投资者咨询进行解答,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实际状况和发展前景,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接待了投资者调研,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认真接听投资者专线、积极回复投资者邮件。
(六)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2025年度公司内控体系运行良好,未发现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三、经营计划
2026年是公司推进战略转型、优化经营质量、实现业绩企稳回升的关键一年。公司将围绕巩固主业基本盘、加速新品产业化、强化风险管控为总体目标,以研发创新为核心动力,以市场拓展为业绩抓手,以精益运营为管理保障,全面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做大、做强、做精反射膜。聚焦客户需求,加强与终端客户的粘性,持续提高反射膜在全球的市场份额;增强中小尺寸反射膜市场地位,扩大市场份额;做精产品品质及服务,深化Mini LED反射膜、中小尺寸用反射膜、吸塑反射膜、量子点反射膜、高亮度反射膜等产品的应用,拓展产品新的应用领域,进一步拉大与竞争对手的技术差距,巩固全球龙头技术壁垒。
2、积极布局战略新兴业务,加大研发投入,聚焦重点产品开发。重点聚焦新型显示、半导体、5G、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这四大应用场景,重点开发这四大应用场景中严重依赖进口且急需实现进口替代的关键性功能膜产品。依托长阳尖端材料研究院搭建相应技术平台,不断进行技术迭代,研发和储备面向未来科技前沿的新产品。重点对固态及半固态电解质复合膜基膜及导离子膜、光学基膜等产品的研发及工艺进行探索,突破核心技术壁垒,加快推进CPI薄膜(透明聚酰亚胺薄膜)等项目的开发与验证。
3、密切跟踪上、下游行业周期变化与技术迭代趋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强化供应链安全、市场竞争等风险应对;坚持技术引领与稳健经营并重,为公司中长期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力争实现经营业绩边际改善与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4、深度布局“光”与“孔”两大核心赛道,探索前沿功能材料开发。在“光”
赛道,通过管理“光”(反射、透射、调控)的过程,继续巩固显示领域领导地位,拓展光能管理新场景,赋能视觉感知升级;在“孔”赛道,通过结构设计和调控通道,掌握微观尺度上构筑有序结构、实现精密控制的核心能力,突破全固态电池等新能源核心材料。公司同时加强和头部科研机构和应用大模型公司合作,探索前沿功能材料,实现公司从早期的反射膜单一产品主导向“AI for Material”平台型公司的转变。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