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4月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15分钟向会务组进行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5日 13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综合楼三楼309会议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5日
至2023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8、《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9、《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2.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2.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按照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以下是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2022年度经营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195.42万元,同比增长5.9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824.05万元,同比增长8.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995.12万元,同比下降3.64%;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51元,同比增长8.63%。2022年,面对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上涨、消费电子产品需求阶段性放缓等不利因素,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配合并积极推动客户加快新产品认证,拓展海外市场,获增海内外客户更多新产品认证,高端产品保持增长态势,虽然市场需求下滑,但是公司市场占有率继续提升,推动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
(一)2022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61,954,238.89 | 624,709,594.77 | 5.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8,240,500.97 | 172,867,734.23 | 8.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9,951,167.89 | 155,616,626.54 | -3.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677,481.37 | 153,423,336.87 | 56.87%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30,031,593.07 | 1,093,709,453.42 | 12.46% |
总资产 | 1,537,623,162.65 | 1,304,902,145.97 | 17.83% |
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1.51 | 1.39 | 8.63%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1.51 | 1.39 | 8.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0 | 1.25 | -4.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32% | 16.86% | 减少0.5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00% | 15.18% | 减少2.1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82% | 5.61% | 增加0.21个百分点 |
注: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股本重新计算。
(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2年度,公司积极维护投资者关系,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所有股东平等地获取公司信息。通过法定信息披露、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e互动、投资者热线等渠道提升公司信息透明度,充分保障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利益,时刻关注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公司在接受投资者咨询中,能够专业、全面、客观地对投资者咨询进行解答,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实际状况和发展前景。
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召开会议,2022年共召
开6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2次,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4次,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财务状况等事宜进行认真审议和科学决策。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务实高效地完成股东大会决议的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战略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发展战略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对公司对外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2022年,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进展和执行的相关情况。
2022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
2022年,公司提名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公司在人才合理配置的模式下保持高效运作。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
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内部控制建设、薪酬方案及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三、2023年度展望
2023年,公司将紧密围绕整体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发展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通过技术突破、新产品研制开发、市场开拓、管理优化等多方面工作,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强化公司领先优势,巩固并提升市场占有率。
(一)研发创新方面
紧抓电子电路基板、环氧塑封料、热界面材料等下游领域的发展机遇,持续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加大投入产品研发。继续坚持球形填料等向大颗粒精确切割、更加紧密的填充、高纯度、高导热性、特殊的电性能等方面发展。争取在液态填料、亚微米球形填料、LOW Df、Lowα等紧缺需求环节上推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下一代产品,在氮化物方面有所突破,力争实现新的突破和新的跨越。
(二)市场和销售方面
秉承“及时提供满足顾客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并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以“努力成为客户始终信赖的合作伙伴”为愿景,从产品设计、订单排产、及时交货、售后服务等方面持续提供客户满意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维护和提高现有客户的满意度。同时,公司将不断开拓产品在下游领域的应用,一方面继续加强与国际知名企业的深度合作,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公司粉体类产品结构,丰富公司产品品种。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粉体材料及应用方案供应商,依托现有的销售网络体系,以成熟的市场客户资源为平台,建立辐射全国、面向全球的销售网络;由专业的产品技术服务团队,及时向用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逐步形成全方位的产品销售体系。国外市场开发方面,公司将在原有境外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境外客户的深度沟通,持续满足境外客户的需求;拓展公司产品在境外的销售市场,建立更为广泛的客户群体,努力提高市场份额。
(三)管理优化方面
进一步深化管理提升和流程优化项目,加强内部指标控制管理,推动年度目标达成。完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按岗位、技能、业绩、效益决定薪酬的
分配制度和多元化的员工价值评价体系。持续推进智能化、数字化升级,进一步打造高效智慧工厂。
特此报告!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各位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审慎独立的原则,认真编制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议案三: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公司根据此次审计结果编制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61,954,238.89 | 624,709,594.77 | 5.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8,240,500.97 | 172,867,734.23 | 8.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9,951,167.89 | 155,616,626.54 | -3.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677,481.37 | 153,423,336.87 | 56.87%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30,031,593.07 | 1,093,709,453.42 | 12.46% |
总资产 | 1,537,623,162.65 | 1,304,902,145.97 | 17.83%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1.51 | 1.39 | 8.63%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1.51 | 1.39 | 8.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1.20 | 1.25 | -4.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32% | 16.86% | 减少0.5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00% | 15.18% | 减少2.1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82% | 5.61% | 增加0.21个百分点 |
注: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股本重新计算。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195.42万元,同比增长5.9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824.05万元,同比增长8.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995.12万元,同比下降3.64%;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51元,同比增长8.63%。2022年,面对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上涨、消费电子产品需求阶段性放缓等不利因素,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配合并积极推动客户加快新产品认证,拓展海外市场,获增海内外客户更多新产品认证,高端产品保持增长态势,虽然市场需求下滑,但是公司市场占有率继续提升,推动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公司2023年度战略目标、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基础
1、2023年度财务预算是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2、本预算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子公司。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所在地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公司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材料价格、能源价格、公司的主要产品价格能在预算价格的合理范围内波动。
5、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3年度财务预算及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公司2023年度战略目标、经营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行情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经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预计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同时公司继续加强生产成本费用控制,以维持合理的利润率水平。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仅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政策等多种因素,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议案六: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8,240,500.9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4,030,741.4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661,4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6,720,950.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3%。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661,4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61,084,101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85,745,531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专业服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认真尽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双方合作良好,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议案八: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议案九: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具体职位的,薪酬参照具体职位标准发放,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位及不常驻公司工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独立董事鲁春艳、独立董事鲁瑾发放独立董事津贴,年薪八万,每月核发。独立董事潘东晖不在本公司领取津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具体如下:
姓名 | 职务 | 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李晓冬 | 董事长 | 195.63 |
刘述峰 | 董事 | 0 |
李长之 | 董事 | 45.00 |
曹家凯 | 董事 | 80.72 |
鲁春艳 | 独立董事 | 8 |
鲁瑾 | 独立董事 | 8 |
潘东晖 | 独立董事 | 0 |
高娟 | 监事会主席 | 32.07 |
朱刚 | 监事 | 23.81 |
王小红 | 监事 | 15.09 |
柏林 | 董事会秘书 | 74.66 |
王松周 | 副总经理 | 52.35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议案十:
《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薪酬考核方案,公司预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具体职位的,薪酬参照具体职位标准发放,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位及不常驻公司工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独立董事鲁春艳、独立董事鲁瑾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潘东晖不在本公司领取津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议案十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661,430股,以此计算拟合计转增61,084,101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4,661,430.00元变更为185,745,531.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4,661,430股变更为185,745,531股。
二、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与战略发展规划,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等内容,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
变更前经营范围 | 变更后经营范围 |
硅微粉及其制品设计开发、制造;电子粉体材料、非金属材料、新型金属材料、其他新材料及其制品设计开发、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 | 硅微粉及其制品设计开发、制造;电子粉体材料、非金属材料、新型金属材料、其他新材料及其制品设计开发、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 |
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结合上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对《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优化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下共有11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并表决,具体如下:
1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8、《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9、《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2.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2.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上述子议案12.01至12.1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2.11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议案十三: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各位监事列席了2022年公司召开的六次董事会会议,并对会议内容、会议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监督,对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和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均无异议。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情况,认为公司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要求和管理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内部控制规范等要求,持续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审查和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本监事会的工作一直得到各位股东、董事及全体员工的大力支持,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