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瑞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CHENGBINQIU、上海慨闻)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奕瑞科技股票代码:688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CHENGBIN QIU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慨闻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588号4幢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45幢
权益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和比例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3年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奕瑞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奕原禾锐 | 指 | 上海奕原禾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常锐 | 指 | 上海常锐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上海常则 | 指 | 上海常则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上海和毅 | 指 | 上海和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鼎成 | 指 | 深圳鼎成合众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慨闻 | 指 | 上海慨闻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CHENGBIN QIU、上海慨闻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 CHENGBIN QIU |
性别 | 男 |
护照号码 | AY29***** |
国籍 | 加拿大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是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上海慨闻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588号4幢 |
成立日期 | 2015年7月16日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闻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3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342069673H |
主要股东 | CHENGBIN QIU、上海闻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金融信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15年7月16日至2045年7月15日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45幢 |
2、负责人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1 | CHENGBIN QIU | 男 | 委派代表 | 加拿大 | 中国 | 是 |
(三)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CHENGBIN QIU先生为上海慨闻的实际控制人,上述自然人及企业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杨伟振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到期终止并不再续签引起。
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杨伟振为公司的创始人,四人于2017年12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于2019年5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自公司成立至协议签署日各方实际在公司的所有相关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并持有相同意见,并约定自协议签署生效后,各方及其控制的主体在股东会表决等一系列公司经营决策事项中保持一致行动,约定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控制、重组及其相关所有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并约定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以及协议的有效期。《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将于公司在A股发行上市之日(2020年9月18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终止,即在2023年9月17日到期。
《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到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TIEER GU、曹红光、杨伟振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前述自然人和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TIEER GU持有公司25.31%的表决权,依据《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CHENGBIN QIU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不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原一致行动人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杨伟振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于2023年9月17日到期届满,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于2023年9月17日到期后自然解除,CHENGBIN QIU及其控制的上海慨闻与TIEER GU、曹红光、杨伟振以及由其分别控制的企业不再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杨伟振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数量29,623,912股,占上市时公司总股本的40.83%,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一致行动人 | 直接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 间接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 控制主体 | 合计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 合计持有表决权比例(%) |
1 | TIEER GU | — | 11,915,652 | 奕原禾锐 | 11,915,652 | 16.42 |
2 | CHENGBIN QIU | — | 1,583,698 | 上海慨闻 | 1,583,698 | 2.18 |
3 | 曹红光 | — | 14,432,391 | 上海和毅、上海常锐、上海常则 | 14,432,391 | 19.89 |
4 | 杨伟振 | — | 1,692,171 | 深圳鼎成 | 1,692,171 | 2.3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自然解除,CHENGBIN QIU与TIEERGU、曹红光及杨伟振不再为一致行动人,其持股情况单独计算,CHENGBIN QIU持股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股东 | 直接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 间接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 控制主体 | 合计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 合计持有表决权比例(%) |
1 | CHENGBIN QIU | — | 2,217,177 | 上海慨闻 | 2,217,177 | 2.18 |
注:除前述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导致的权益变动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CHENGBIN QIU通过其控制的公司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变动如下:
(1)公司于2022年11月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公司总股本由72,547,826股变更为72,691,466股,CHENGBIN QIU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3年4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CHENGBIN QIU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稀释;
(3)2023年4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CHENGBIN QIU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增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奕瑞科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由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杨伟振共同控制变更为TIEER GU单一控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HENGBIN QIU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慨闻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HENGBIN QIU
日期:2023年9月____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杨伟振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和《补充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股票简称 | 奕瑞科技 | 股票代码 | 68830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CHENGBIN QIU、上海慨闻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588号4幢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表决权数量和比例不再合并计算。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CHENGBIN QIU通过上海慨闻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1,583,698股,比例为2.18%;TIEER GU通过奕原禾锐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11,915,652股,比例为16.42%;曹红光分别通过上海和毅、上海常锐、上海常则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合计为14,432,391股,比例为19.89%;杨伟振通过深圳鼎成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1,692,171股,比例为2.33%。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杨伟振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29,623,912股,比例为40.8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CHENGBIN QIU通过上海慨闻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2,217,177股,比例为2.18%。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自然解除, CHENGBIN QIU与TIEER GU、杨伟振、曹红光不再为一致行动人,其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数量和持股比例单独计算。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其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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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BIN QIU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慨闻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HENGBIN QIU
日期:2023年9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