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瑞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杨伟振、深圳鼎成)

http://ddx.gubit.cn  2023-09-19  奕瑞科技(688301)公司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奕瑞科技股票代码:688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杨伟振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鼎成合众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同富裕工业城10号厂房3楼301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同富裕工业城10号厂房3楼301

权益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和比例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3年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报告书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奕瑞科技、上市公司、公司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奕原禾锐上海奕原禾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常锐上海常锐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上海常则上海常则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上海和毅上海和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鼎成深圳鼎成合众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慨闻上海慨闻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伟振、深圳鼎成合众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杨伟振
性别
身份证号码**1422197910******
国籍中国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鼎成合众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同富裕工业城10号厂房3楼301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鼎成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伟振)
出资额287.619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51254849
主要股东杨伟振、上海宜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鼎成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经营期限2012年9月20日至2052年9月20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同富裕工业城10号厂房3楼301

2、负责人基本情况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1杨伟振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中国

(三)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杨伟振先生为深圳鼎成的实际控制人,上述自然人及企业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杨伟振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到期终止并不再续签引起。

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杨伟振为公司的创始人,四人于2017年12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于2019年5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自公司成立至协议签署日各方实际在公司的所有相关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并持有相同意见,并约定自协议签署生效后,各方及其控制的主体在股东会表决等一系列公司经营决策事项中保持一致行动,约定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控制、重组及其相关所有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并约定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以及协议的有效期。《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将于公司在A股发行上市之日(2020年9月18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终止,即在2023年9月17日到期。

《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到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前述自然人和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TIEER GU持有公司

25.31%的表决权,依据《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杨伟振仍然担任公司董事,不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原一致行动人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与杨伟振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于2023年9月17日到期届满,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于2023年9月17日到期后自然解除,杨伟振及其控制的深圳鼎成与TIEER GU、 CHENGBIN QIU、曹红光以及由其分别控制的企业不再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杨伟振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数量29,623,912股,占上市时公司总股本的40.83%,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表决权数量(股)间接持有表决权数量(股)控制主体合计持有表决权数量(股)合计持有表决权比例(%)
1TIEER GU11,915,652奕原禾锐11,915,65216.42
2CHENGBIN QIU1,583,698上海慨闻1,583,6982.18
3曹红光14,432,391上海和毅、上海常锐、上海常则14,432,39119.89
4杨伟振1,692,171深圳鼎成1,692,1712.33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自然解除,杨伟振与TIEER GU、CHENGBIN QIU及曹红光不再为一致行动人,其持股情况单独计算,杨伟振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直接持有表决权数量(股)间接持有表决权数量(股)控制主体合计持有表决权数量(股)合计持有表决权比例(%)
1杨伟振2,369,039深圳鼎成2,369,0392.33

注:除前述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导致的权益变动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杨伟振通过其控制的公司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变动如下:

(1)公司于2022年11月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公司总股本由72,547,826股变更为72,691,466股,杨伟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3年4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杨伟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稀释;

(3)2023年4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杨伟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增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奕瑞科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由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杨伟振共同控制变更为TIEER GU单一控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杨伟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鼎成合众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杨伟振

日期:2023年9月____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杨伟振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和《补充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股票简称奕瑞科技股票代码688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杨伟振、深圳鼎成合众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同富裕工业城10号厂房3楼301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表决权数量和比例不再合并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杨伟振通过深圳鼎成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1,692,171股,比例为2.33%;TIEER GU通过奕原禾锐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11,915,652股,比例为16.42%;CHENGBIN QIU通过上海慨闻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1,583,698股,比例为2.18%;曹红光分别通过上海和毅、上海常锐、上海常则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合计为14,432,391股,比例为19.89%。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杨伟振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29,623,912股,比例为40.8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杨伟振通过深圳鼎成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2,369,039股,比例为2.33%。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自然解除,杨伟振与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不再为一致行动人,其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数量和持股比例单独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其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杨伟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鼎成合众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杨伟振

日期:2023年9月____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