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瑞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股票代码:688301 股票简称:奕瑞科技债券代码:118025 债券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编制。中金公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奕瑞转债”,债券代码:118025,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于2023年11月27日披露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注册概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2023年2月14日。
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奕瑞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奕瑞转债。
(三)债券代码:118025。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143,501.00万元。
(六)发行数量:14,350,100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
(九)债券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B
×i
I:指年利息额;
B
: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2022年10月24日,T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十一)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0月28日,T+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4月2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0月2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二)转股价格: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99.89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字【2022】0249号),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2023年4月25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奕瑞转债”2023年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3】0013号),本次跟踪评级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奕瑞转债”信用等级为AA。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六)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中金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本期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管理办法》、《职业行为
准则》等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奕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本次向下修正“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截至2023年10月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2、本次向下修正“奕瑞转债”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至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手续 。
(3)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由
354.54元/股向下修正为230.00元/股。
3、本次向下修正“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结果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227.49元/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225.42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奕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54.54元/股向下修正为230.00元/股。
调整后的“奕瑞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28日起生效。“奕瑞转债”于2023年11月27日停止转股,2023年11月28日起恢复转股。
四、受托管理人履行的职责
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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