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瑞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和股份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和被动稀释,不会使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海南合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合毅”、“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4,078,347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9.86%。
公司近期收到公司股东海南合毅发来的《关于奕瑞科技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海南合毅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G1262室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曹红光 | |
主要股东 | 曹红光、杨伟振 |
权益变动明细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类型 | 变动数量(股) | 权益变动比例 |
海南合毅 | 大宗交易 | 2024/10/9-2024/10/1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2,400 | -1.09% | |
被动稀释 | 2023/9/19-2024/10/15 | - |
备注:
1、被动稀释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因“奕瑞转债” 转换为公司股票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海南合毅 | 持有股份 | 11,143,391 | 10.95% | 14,078,347 | 9.8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143,391 | 10.95% | 14,078,347 | 9.86%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包含被动稀释和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本总数101,768,143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公司目前股份总数142,788,614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包括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持股数量。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相关股东股份减持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和股份被动稀释,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和股份被动稀释,截至目前尚有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发布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