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药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04  海创药业(688302)公司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个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90,4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90,4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760,000股,并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股本总数为99,015,59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6,381,94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7.1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633,65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2.86%。其中19,076,670股限售股已于2023年6月15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14,124,342股限售股已于2023年8月31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14,763,447股限售股已于2023年9月28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股东1名,即保荐人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对应股票数量99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2%,锁定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将于2024年4月12日届满。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投资者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如下: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海创药业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990,40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2日

(三)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990,4001.0002%990,4000
合计990,4001.0002%990,4000

注:持有限售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战略配售股份990,40024
合计990,400-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