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海创药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有望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投资项目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04月07日 |
| 募集资金总额 | 106,269.92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99,511.33万元 | ||
| 超募资金总额 | √不适用□适用,______万元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 | 累计投入进度(%)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03.37% | 2026年12月 | |
| 创新药研发项目 | 82.22% | 2026年12月 | |
| 发展储备资金 | 102.71% | 不适用 | |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 □是√否 | ||
注:以上“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统计的相关数据。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转让存单等)。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3、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有效期及前述资金额度内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和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过去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序号 | 现金管理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实际收回本金(万元) | 实际收益(万元)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万元) |
| 1 | 结构性存款 | 54,000.00 | 54,000.00 | 156.50 | 0.00 |
| 合计 | 156.50 | 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12,0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1.28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 -87.43 | ||||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 17,000.00 | ||||
|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0.00 | ||||
|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17,000.00 | ||||
注:表中的“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额,最近12个月指2025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3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拟开展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其投资收益不排除会受到利率、政策等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有效期及前述资金额度内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和其他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洪立斌 | 王天祺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