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全能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全能源”、“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大全能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0号),同意大全能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万股,并于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总股本为162,5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总股本为192,5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26,472,308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89.686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8,527,692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10.313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6,000,000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数的0.2807%。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总股本为1,625,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总股本为1,925,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26,472,30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8,527,692股。
2022年7月20日,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212,396,215股股票的登记工作,该部分股票限售6个月,公司总股本由1,925,000,000股变更为2,137,396,215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上市后不存在其他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此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投资者,其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6,000,000股;(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7月24日;(由于2023年7月2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次上市流通
数量(股)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
公司
6,000,000
0.2807%
6,000,000
-
合计 6,000,000
0.2807%
6,000,000
-
注1:持有限售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如下: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1 战略配售股份 6,000,000
合计 6,00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