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全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补选王西玉先生、孙逸铖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王西玉先生、孙逸铖先生作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查总经理候选人王西玉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资格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总经理候选人王西玉先生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管理、业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总经理职务的要求。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曹炼生姚毅袁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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