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全能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29层D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67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6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602,047,25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602,047,25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5.049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5.0498 |
注:
1、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的总股本为2,144,937,71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0,293,488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2、 本公告所有数据比例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算术结果与所列数字计算所得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徐广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除孙逸铖先生、姚毅先生现场出席外,其余各位董事因公务原因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夏军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余各位监事因公务原因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孙逸铖先生现场出席了会议;胡平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务原因均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1,601,587,522 | 99.9713 | 338,446 | 0.0211 | 121,290 | 0.0076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公司监事辞任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关于补选何光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1,600,057,871 | 99.8758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2.01 | 关于补选何光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13,089,371 | 86.8066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婕、张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