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全能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4-09-13  大全能源(688303)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全能源”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大全能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大全能源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4年上半年度大全能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4年上半年度大全能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大全能源业务情况,对大全能源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2024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督导大全能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大全能源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大全能源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大全能源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大全能源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大全能源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大全能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大全能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大全能源未发生前述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制定了对大全能源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大全能源未发生前述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分别为458,378.56万元和67,016.21万元,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自2023年开始,随着行业内新增产能的不断释放,行业整体产能攀升,多晶硅供需关系趋于失衡,多晶硅价格不断下滑。若未来短期内行业内产能继续增加或下游企业采购策略调整,导致行业竞争加剧或下游需求萎缩,则可能导致多晶硅产品价格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公司业绩存在持续下滑或亏损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所处的光伏行业具有技术更新快、成本下降快的特点,客观上要求公司能够提前关注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多晶硅作为晶硅光伏电池的主要原材料,晶硅光伏电池下游技术进步可能会导致下游对多晶硅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为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公司必须在技术研发、工艺开发和改进、新产品开发持续投入大量的研发资金。若公司未能对前瞻技术布局、且无法保持持续的科研投入和技术创新能力,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会导致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被削弱、甚至面临淘汰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1、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①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下游硅片行业的集中度较高,2024年1-6月,公司最大客户的销售占比为

27.39%,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为80.69%,客户集中度较高。

若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或者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公司未能及时培育新的客户,将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②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能布局于新疆与内蒙古,并就近采购工业硅粉等原材料和电、蒸汽等能源,导致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工业硅粉和能源采购额占原材料总采购额的比重较大。若公司主要供应商无法满足公司采购需求,或公司与其合作发生变更,则可能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可能被迫向外地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导致采购价格或运输成本上升,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直接材料主要为工业硅粉。工业硅粉的价格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单位成本,工业硅粉价格的向上波动将导致公司成本上升,进而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工业硅粉价格的剧烈波动也会给公司原材料采购管理及存货管理带来难度,对公司正常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公司生产成本中的电力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电价波动对公司相关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具有较大影响。虽然公司与其电力供应商签署了保障供应用电的协议,并约定了较长时期内的用电价格,但由于煤炭价格存在波动,公司用电价格存在向上波动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若政府在经济调控过程中采取能耗及用电控制等措施,则公司能源供应存在短缺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开展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随着多晶硅市场价格的波动,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波动较大,若未来行业供求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多晶硅市场价格下降,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同时,若主要原材料(工业硅粉)和能源(电力)价格发生向上波动,也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形成负面影响。

3、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中包括部分易燃、有毒以及具有腐蚀性的材料,存在一定危险性,对于操作人员的技术、操作工艺流程以及安全管理措施的要求较高。未来如果公司的生产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危险材料和设备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火灾、爆炸、危险物泄漏等意外事故,公司将面临财产损失、产线停工、甚至人员伤亡等风险,并可能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 技术路线变更导致的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减值风险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752,065.18万元,在建工程956,465.10万元,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92.95%。上述固定资产存在由于损坏、技术升级和下游市场重大变化等原因出现资产减值的风险。

公司目前采用的多晶硅生产工艺为较为先进的改良西门子法,若由于光伏行业技术路线或者多晶硅生产技术路线发生重大改变,出现其他更为领先的生产工艺,亦会导致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出现减值的风险。

(五) 行业风险

公司高纯多晶硅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光伏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推动,光伏产业在过去十多年中整体经历了快速发展。现阶段,我国部分地区已实现或趋近平价上网。随着光伏行业技术的逐步成熟、行业规模的迅速扩大以及成本的持续下降,国家为推动光伏行业良性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举措,但是政策指引在市场端的落地情况和长远效应暂时无法确定,因此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的影响还需要进一步判断。未来如果光伏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动,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六) 税收政策风险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同时,根据财税[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2号公告《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大全能源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范围,因此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若未来公司未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且大全能源主营业务不再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范围,或者国家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出现重大变化,则公司需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将显著上升,从而使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 其他重大风险

1、公司与控股股东开曼大全分别在科创板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风险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开曼大全已于2010年10月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与开曼大全需要分别遵循两地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上市监管要求。中美两国存在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理念差异,公司和开曼大全因适用不同的会计准则并受不同监管要求,在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方面和信息披露范围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此外,中美两地资本市场成熟度和证券交易规则不同,投资者的构成和投资理念不同,若控股股东开曼大全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市场的股价出现波动,也可能导致公司的股价出现波动。

2、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为高纯多晶硅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新增半导体级多晶硅产能1,000吨/年。半导体级多晶硅纯度高于公司目前产品,生产技术难度较高,应用领域及目标客户与公司现有产品不同。公司未从事过半导体级多晶硅的生产,如果该募投项目因生产或技术经验不足无法实施、延期实施,或产品质量、产能释放未达到预期,或客户开拓未达到预期,则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预期收益。

3、公司被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列入实体清单

2021年6月23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以所谓“涉嫌侵犯人权,参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和其他穆斯林少数民族成员的镇压、大规模任意拘留、强迫劳动和监控”为由,将公司列入实体清单。

公司与已雇佣的少数民族员工统一签署公司制式用工合同,与公司雇佣的汉族员工适用统一标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薪酬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强迫劳动”的情形。

自公司成立以来,从未在美国境内开展任何生产经营业务;公司生产经营所用

的多晶硅生产相关技术系公司引进吸收和自主创新形成,生产所需原材料不存在受《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管辖的物项,生产经营所需的软件和设备基本可以实现替代,被列入实体清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不排除因地缘政治矛盾升级,公司等国内光伏企业被美国等国家、地区或境外机构组织采取进一步限制或制裁措施,使得国内光伏产业面临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相关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大全能源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上半年度,大全能源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1-6月/本期期末2023年1-6月/上年同期期末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58,378.56932,471.49-5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16.21442,612.21-115.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358.73442,511.83-115.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6,531.43540,841.68-164.0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35,638.834,387,924.51-3.47
总资产4,783,039.295,069,505.45-5.65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1-6月2023年1-6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2.07-114.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12.07-114.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2.07-115.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49.81减少11.3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09.81减少11.41个百分点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1-6月2023年1-6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763.33增加3.43个百分点

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58,378.5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0.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分别为115.14%、115.67%、164.07%、114.98%、

114.98%和115.46%,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硅料市场供需不平衡影响,多晶硅价格大幅下跌所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1.35和11.41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净利润受多晶硅价格下跌影响而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在加强自主研发实力的同时,高度重视与技术咨询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积极借助外部研发机构的力量,努力提升公司整体的研发技术水平,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的研发运作模式。公司先后与中科院、华东理工大学、石河子大学建立合作关系,研发还原和精馏先进过程控制技术,在提升N型致密比例、增加单炉产量、降低还原炉电耗、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精馏能耗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通过不断培训内部研发人员,推进相关技术交流,促进研发人员了解国内外相关的先进工艺技术,从而提升研发人员的科学视野和研发能力。

在半导体多晶硅工艺流程中,通过引进和自主研发,全面优化主工艺流程,包含高效除杂技术、高效耦合精馏技术、高效精馏塔内件研发、氯硅烷深冷吸附技术、质量预评价系统、热源/冷源稳定利用技术、自动拆棒技术、CVD反应炉自动清洗技术、硅棒自动转运工艺、硅棒清洁破碎技术、硅料自动分选技术、硅块清洗技术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实现了半导体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生产半导体级多晶硅的目标。

(二)成本优势

公司通过不断地加大研发投入,并建立效能管理体系及激励机制,鼓励全员参与效能提升计划,持续改进多晶硅生产工艺技术,包括冷氢化流化床工艺优化、还

原炉智能控制、氯硅烷高效提纯技术、高纯多晶硅质量提升技术、圆硅芯制备技术、硅粉回收利用技术、低位余热利用技术、废盐综合利用技术等,初步实现了蒸汽零外购、生产废水零排放、硅粉废盐零排放,生产成本屡创新低,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数字化科技正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新引擎。公司全面启动了数字化转型项目,并在2024年上半年成功实现了流程节点及数据的全面线上化,构建起了“全流程、全要素、全闭环”的数字化管理体系,荣获“兵团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搭建的工艺数据管理平台,实现了技术、工艺、生产和质量数据的一体化,从而更精准地指导和规范员工的现场操作,不仅提升了管理的精细度,提高生产效率,还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

(三)质量优势

公司始终追求卓越的产品品质,产品质量长期保持稳定,获得了下游客户的高度认可。报告期内通过大数据及建模工具,建成了关键质量控制模型,实现关键生产环节自适应调节并不断自主学习、优化,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多晶硅产品主要指标达到电子特级品标准。通过不断的研发和技术创新,多晶硅产品中N型致密比例可达到80%以上,并且外观良好、珊瑚料菜花料比例较低。

为了更好地控制整个生产过程质量,公司通过熟练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对生产流程进行全面分析,结合国外半导体级多晶硅生产企业先进的质量监控理念,设计了我公司半导体质量监控系统,建立科学、严谨、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满足客户的潜在需求,突显质量管理全面性、全员性、预防性、服务性和科学性的特点。从精馏装置、还原装置到尾气回收装置,针对每一个关键质量控制点的特点设计了特有的监控手段,公司多晶硅装置和半导体装置均达到国内行业领先水平。

(四)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已累计建成10套多晶硅装置,逐步培养了自己的生产运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管理团队拥有长达17年的多晶硅生产运营管理经验,为公司持续的技术迭代起到了关键作用,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和生产成本方面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行业内已深耕多年,经历了国内甚至全球光伏产业萌芽期、

爆发式增长期、产能过剩和需求萎缩带来大量产能出清的低谷期,对行业、客户需求等各方面有深刻的认识,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的方向。在各种严酷的市场考验下,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始终瞄准多晶硅行业技术动态,及时发现并引进先进技术,并加强自主研发,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实力,积极应对各种市场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31,007.7231,017.42-0.03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31,007.7231,017.42-0.0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6.763.33增加3.43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注:以上研发投入与财务报表中研发费用的差异主要是研发过程中试制产品的成本。研发活动成果未实现量产之前,需投入各项成本费用,如投入的原辅材料、燃料动力、参与研发人员的薪酬等。在此期间产生的试制产品,因其最终可以形成销售,相关支出计入成本。

(二)研发进展

公司依托多年深耕高纯多晶硅制备领域的核心技术积累,全面深化了研发创新体系,在冷氢化、精馏提纯、还原及尾气处理、产品整理、循环回收等关键环节,展开了系统而深入的研发探索与实践。这些研发项目的成功实施,在提质增量、降本增效、循环低碳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公司在半导体级多晶硅生产线的构建与运营中,积极融入并自主研发多项先进技术与理念,成功在多个技术领域实现了国内零的突破,整体技术实力跃升至国内先进序列。

具体而言,公司推进了多项多晶硅装置核心技术研发,包括但不限于冷氢化流化床工艺优化、还原炉智能控制系统升级、氯硅烷高效提纯技术研发、高纯多晶硅质量提升、圆硅芯制备技术创新、硅粉回收利用技术探索、低位余热利用技术开发、废盐综合利用技术突破,以及全面的数字化转型研发。该些项目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

1、产品质量的显著提升,特别是N型致密料比例大幅增加,多晶硅主要质量指标均达到甚至超越电子特级品标准,产品外观有显著改善,极大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生产效率与能源利用效率的双重提升,通过引入工艺数字化工具与大数据分析,结合数字孪生技术,实现了生产流程的精准优化与参数的动态调整,有效降低了还原电耗、综合电耗及蒸汽消耗,同时提高了还原炉单炉产量,显著降低了生产成本。

此外,公司在1000吨半导体级多晶硅生产线的建设中,成功引入和自主研发了痕量杂质络合吸附、超低温深冷纯化、氮气纯化、高洁净还原炉、超高纯化学清洗及硅料化学清洗等前沿技术,确保了该生产线完全具备稳定生产半导体级多晶硅的能力,标志着公司在半导体材料领域的技术实力迈上了新的台阶。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超募资金总额(3)=(1)-(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本年度投入金额(8)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7月19日644,700.00606,719.18500,000.00106,719.18595,508.5893,975.3398.1588.064,386.870.72-

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包括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9,285.0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底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注1)50277639533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北二路支行(注2)10708799444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注3)50820188000305583-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万州分行290101012001002514714,238.22
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注4)155674571811-
合 计14,238.22

注1:该账户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已使用完毕并销户;注2:该账户用于存放超募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并已于2023年销户;注3:该账户用于本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该账户余额已于2022年全部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155674571811户,转出金额继续用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专项账户已于2022年销户。注4:该账户用于本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该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

已使用完毕并销户。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