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数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8  科德数控(688305)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德数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科德数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科德数控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科德数控业务情况,对科德数控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3年上半年度科德数控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3年上半年度科德数控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科德数控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科德数控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科德数控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科德数控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对科德数控2023年上半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人对科德数控2023年上半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3年上半年度,科德数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上半年度,科德数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2023年上半年度,科德数控未发生前述情况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2023年上半年度,科德数控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行业格局逐渐加剧的风险

高档数控机床作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以支持、推动我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军事现代化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对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需求日益迫切,国家的产业政策持续加码。若未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减弱,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迭代升级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产品持续向航空航天、汽车、机械、模具等更多领域开拓,不同领域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有差异,如果公司不能迅速适应不同领域的工艺差异化需求,迅速开展技术迭代升级,丰富五轴联动数控机床品种、提供满足不同领域加工需求的差异化五轴联动数控机床产品,向用户提供最佳的加工方案,将面临产品无法适应市场新增需求,导致收入增长放缓等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用户以航空航天产业为主,其对高端数控机床产品的加工精度、加工效率等方面的定制化要求较高,毛利率也相对较高。随着公司市场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公司的产品正在向精密模具、汽车、清洁能源、工程机械等诸多领域拓展。由于不同行业、不同用户使用的高端数控机床在定制化配置方面有所差异,相关产品的毛利率也会有所不同,下游客户结构的变化可能使公司的整体毛利率有所波动。而且,为满足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对手也在着手投入或加大五轴联动数控机床的研发与生产。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公司未能持续保持产品领先,产品售价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毛利率也存在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导致的坏账风险

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应收账款规模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加,如果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加工航空发动机、导弹发动机的军工企业,以及精密模具、汽车、清洁能源、国产商用飞机、工程机械等领域的民用制造业企业。下游客户所在行业的发展大多与宏观经济周期相关度较高,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及其周期性波动会对下游产业的结构升级,以及终端客户的经营情况、资金周转速度及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对高档数控机床的需求。

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增速持续下滑,下游行业长时间不景气,则可能超出公司通过客户结构调整、内部挖潜等方式应对的能力范畴,进而一段时间内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1-6月/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2022年6月30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201,071,248.42140,832,831.564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593,461.7827,436,968.8373.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222,287.1615,032,502.64107.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276,063.874,151,538.05701.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79,010,014.31839,956,366.4128.46
总资产1,433,329,134.571,126,551,649.4027.23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6月/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2022年6月30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1080.302468.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1080.302468.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3510.1657102.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13.32增加1.1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61.82增加1.14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1.8328.62增加3.21个百分点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42.77%,主要系市场对五轴联动数控机床的需求旺盛,公司订单显著增长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73.46%,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

107.70%,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701.54%,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的增长带动销售回款的增长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68.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102.23%,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长,实现净利润增加

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总体情况及研发进展

(一)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拥有专利264项,包括发明专利112项、实用新型专利146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60项,商标59项,作品著作权3项。申请中专利218项,其中发明专利215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19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新增申请中专利6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312215112
实用新型专利373146
外观设计专利0006
软件著作权00060
其他32362
其中:商标32359
作品著作权0003
合计921221386

(二)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费用化研发投入11,443,168.0711,173,489.792.41

资本化研发投入

资本化研发投入52,564,032.9429,126,531.6080.47

研发投入合计

研发投入合计64,007,201.0140,300,021.3958.8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31.8328.62增加3.2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82.1272.27增加9.85个百分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0号)核准,截至2021年7月6日,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1.0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50,160,4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8,635,94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524,459.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06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9号)核准,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57,75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65.10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59,999,980.7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556,603.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443,376.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24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250,160,400.00
减:支付发行有关费用58,635,940.84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59,999,980.70
减:支付发行有关费用1,556,603.77
募集资金净额158,443,376.93
减:募投项目支出87,688,386.15
其中:2022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46,443,376.93
2022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3,393,893.96
2023年1-6月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37,851,115.2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774,404.13
其中:2022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969,423.04
2023年1-6月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804,981.09
减: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账户余额(注1)40,000,000.00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2,529,394.91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
科德数控股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811040101320054970611,019,561.07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191,524,459.16
减:募投项目支出181,843,696.59
其中:2021年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31,864,144.74
2021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20,478,810.23
2021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40,000,000.00
2022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65,210,724.11
2023年1-6月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24,290,017.51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3,002,598.24
其中:2021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758,335.76
2022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992,328.14
2023年1-6月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251,934.34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2,683,360.81
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自由贸易试验区支行34002109290033236270.00
陕西科德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9109004262101231,663,799.74
合计12,683,360.81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811040101310060528017,435,715.51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811040101280060528315,093,679.40
合计32,529,394.91

注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除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4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合计募集资金余额72,529,394.91元。

(三)募集资金是否合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大连光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科技”)持有公司股权比例28.05%,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23年6月30日,于德海持有光洋科技74%的股权,于德海通过光洋科技间接持有公司20.76%的股份。于本宏持有公司10.15%的股份,同时持有光洋科技25%的股权,且持有大连万众国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的出资份额、大连亚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的出资份额,因此,于本宏直接持有并通过光洋科技、大连万众国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亚

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合计18.08%的股份(不包括通过中信证券-工商银行-中信证券科德数控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发上市战略配售所持有的股份数)。于德海与于本宏以父子关系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合计38.84%的股份,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其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持股数(股)
光洋科技控股股东26,140,000

于本宏

于本宏董事长、董事9,460,000

陈虎

陈虎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0

阮叁芽

阮叁芽董事0

杨喜荣

杨喜荣董事0

宋梦璐

宋梦璐董事5,270,000

朱莉华

朱莉华董事、董事会秘书0
赵万华独立董事0

孙继辉

孙继辉独立董事0

赵明

赵明独立董事0

王大伟

王大伟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0

王建军

王建军监事0

王庆朋

王庆朋监事、核心技术人员0
李经明副总经理0

汤洪涛

汤洪涛副总经理0

李文庆

李文庆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0

殷云忠

殷云忠财务总监0

侯延星

侯延星核心技术人员0

蔡春刚

蔡春刚核心技术人员0

杜长林

杜长林核心技术人员0
王雪核心技术人员0

合计

合计/40,870,000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