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意见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补充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补充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177.20万元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8,713.24万元。关联董事周兴宥先生,王剑峰先生,朱雪松先生,Shilai Xie先生,何新锋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补充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原则,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及出租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补充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补充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3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注1] | 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注2] | 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17,676.81 | 8.86% | 1,205.22 | 25,857.25 | 12.96% |
小计 | 17,676.81 | 8.86% | 1,205.22 | 25,857.25 | 12.96% | |
向关联方承租房产及物业费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886.43 | 35.24% | 221.61 | 698.83 | 27.79% |
向关联方采购水电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150.00 | 18.88% | 22.76 | 150.80 | 18.99% |
小计 | 1,036.43 | 54.13% | 244.37 | 849.64 | 46.77% |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以 2022 年度数据为基数进行计算注2: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指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根据2023年度业务预算统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低于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因公司生产非标定制化产线,在项目预验收通过后,公司将产品发往客户指定的交付地点,并指派生产人员在交付地点对产品进行整线安装和调试。调试完成后公司协助客户进行小批量生产验证。在以上步骤全部完成后,客户才会对产品进行最后的终验收,公司确认当期收入。因此各个周期的执行周期会经由项目经理和客户沟通有明确执行计划。公司根据各项目经理提交的预计终验时间统一进行2023年度业务预算统计。因此部分产线的生产及验收会存在终验周期长以及跨期的现象,导致不同期间的收入确认有高低。
(三)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2年预计金额 | 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 | 补充确认2022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 | 22,999.61 | 25,857.25 | 2,857.64 |
供劳务
供劳务 | 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小计 | 22,999.61 | 25,857.25 | 2,857.64 | |
向关联方承租房产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368.00 | 698.83 | 330.83 |
向关联方采购水电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167.00 | 150.80 | -16.20 |
向关联方采购服务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 4.93 | 4.93 |
小计 | 535.00 | 854.57 | 335.76 | |
合计 | 23,534.61 | 26,711.82 | 3,177.20 |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主要系部分当期终验的服务订单因及时性以及服务周期短,未被纳入预计数统计范围内。需补充确认2022年发生金额为3,177.20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关系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均胜集团控制 |
注册地 |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 |
成立日期 | 1992-08-07 |
注册资本 | 13.68亿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王剑峰 |
主营业务 | 全球化的汽车零部件优秀供应商,主要致力于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新能源电控、汽车安全系统和车联网核心技术等的研发与制造 |
(二)关联关系
均普智能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均胜集团控制,实控人均为王剑峰先生。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均普智能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均普智能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能够顺利执行完成,具有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及货物,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与出租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最终价格通过市场化竞争或综合考虑人工、采购、税费等各项成本,结合市场定价及公司正常盈利空间确定最终定价,与非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实质性差异。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并与所有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予以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服务费用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不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法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黄科峰 | 王中华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