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0  均普智能(688306)公司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经营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之间的差异主要系部分当期终验的服务订单因及时性以及服务周期短,未被纳入预计数统计范围内,需补充确认2022年发生金额为3,177.20万元。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交易不真实、定价不公允及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日常经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署页)

______________郭志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杨丹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孙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