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0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810,001,751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810,001,75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5.945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5.945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兴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809,796,251 | 99.9746 | 205,500 | 0.0254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89,596,251 | 99.7711 | 205,500 | 0.2289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情形,不涉及特别决议的情形;
2、本次审议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叶诗影 敖菁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