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21  均普智能(688306)公司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
普通股股东人数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802,045,53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802,045,5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5.298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5.298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兴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01,248,37399.9006797,1640.0994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81,048,37399.0260797,1640.974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情形,不涉及特别决议的情形;

2、本次审议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唐敏 敖菁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