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27  均普智能(688306)公司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3
普通股股东人数7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99,056,24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99,056,2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5.604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5.604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兴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关于选举刘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98,008,31099.8688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关于选举刘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7,808,31098.671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1对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孙立 唐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