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光学: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光学”、“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等相关规定,负责中润光学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岀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岀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中润光学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中润光学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中润光学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中润光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中润光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因文件存在问题、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12 | 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中润光学未岀现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14 |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岀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中润光学及相关主体未岀现需要做出说明、改正并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形。 |
15 | 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中润光学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核查的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受宏观经济环境及下游客户短期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6,942.91万元,同比下降9.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1.33万元,同比下降61.84%。公司未来是否能实现业绩增长,将受公司内外部因素的综合影响。外部方面,将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竞争态势、上下游产业发展等方面影响。内部方面,将可能受到公司技术研发、市场推广、业务转型等方面的影响。公司管理层将结合最新行业发展和竞争态势,把握最新技术方向,提高技术研发及公司运营的效率,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以应对和降低相关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研发及技术迭代的风险
公司所处光学镜头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开发生产需综合应用光学、机械和电子等多学科技术并掌握精密制造工艺,对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具有较高要求。同时,随着光学镜头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产品技术不断升级迭代,对公司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研发投入不足,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或未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公司将面临核心竞争力下降、客户流失风险。
2、技术成果储备无法实现产业化的风险
随着下游行业持续发展,新兴产品需求增加并推动光学镜头行业的技术进步。精密光学镜头自开发设计到终端产品进入市场的产业化周期较长,产业化过程中可能发生下游需求变动、技术方向改变、行业政策环境变化、目标客户采购计划变更、竞争对手抢先推出替代性的技术和产品等风险。公司当前技术成果储备可能面临无法实现大规模产业化应用的风险。
3、研发人员及核心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光学镜头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中润光学、台湾中润、木下光学等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及核心技术的积累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对技术研发突破、新产品开发、工艺实现、产品品质控制等具有关键作用。如果公司未能在研发人员职业发展、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工作条件并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可能会造成核心研发人员流失、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光学镜头行业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各个光学镜头厂商因其选择的细分领域及技术积累路径不同,形成差异化竞争格局。随着技术发展、下游产品更新迭代,同行业竞争对手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在巩固、拓展自身优势领域的同时,不断向其他细分领域和市场扩展业务边界,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如果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紧跟市场发展趋势、有效整合资源、响应客户需求、提高产品质量,将面临优势领域市场份额下降或新兴市场难以开拓、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2、市场开拓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产品以数字安防镜头为主且集中于超大倍率变焦镜头领域。在网络条件改善、监控铺设条件优化、应用场景不断向乡村、边海防、无人区等场景拓宽等综合影响下,安防智能化催生了变焦镜头渗透率的不断提高,数字安防领域呈现大倍率变焦镜头应用深化、小倍率变焦镜头替代定焦镜头等趋势,但渗透率的提高及替代的实现受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客户开拓、技术应用等综合影响,可能使得公司所在行业存在短期内市场空间无法充分释放的风险。除数字安防超大倍率变焦镜头外,公司向机器视觉、其他新兴、数字安防其他细分市场拓展发展,投影、车载等其他领域未来市场空间可观,但新兴市场开拓进展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核心技术在其他市场无法有效应用、未能及时完善产品开发和布局、提升规模制造能力或客户开拓不利,将面临主要产品市场空间受限、其他市场开拓不达预期的风险。
3、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2.01%,同比下降7.69%,仍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重要客户的销售订单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较大影响。如果重要客户的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不良变化,或公司与其稳定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组织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研发体系完善等需要,收购或投资设立了木下光学、台湾中润、大连浅间、平湖中润及日本中润5家子公司。子公司位于日本、中国台湾、大连、嘉兴等不同国家及地区,跨境跨属地管理对公司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收入、资产规模持续扩张,相应将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产品研发、质量管理、内部
控制、人才培养等方面对公司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扩张及时完善、未能及时提高管理能力以应对跨境跨属地的子公司管理,适应公司未来成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将可能面临组织管理不善的风险。
(四)存货管理风险
公司根据技术迭代方向及下游客户需求预先进行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并依订单信息及销售预测进行产品生产及备货,产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根据不同产品进行定制化采购。产品技术迭代快、品类多、原材料定制化等原因造成公司存货规模较大且具有跌价风险。存货规模较大对公司的存货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如果未来因行业趋势、客户需求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开拓市场、优化库存管理,可能导致存货周转较慢,存货跌价金额上升等,影响公司运营效率。
(五)行业风险
光学镜头行业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得以发展的核心产业之一,作为光学与光电子行业中的基础性细分产业,光学镜头发展至今已是传统光学制造业与现代化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也是我国制造业升级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颁布了多项与光学镜头行业及其下游应用领域发展相关的主要产业政策,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方面,光学镜头作为精密光学器件,是当今前沿科技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零部件,上述政策对促进我国光学行业的科研创新及产业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另一方面,上述政策有利于下游视频监控、图像识别、智能车载等行业的发展,扩大了光学镜头的市场需求。尽管在未来可预期的一段时间内,我国产业政策将继续大力扶持光学镜头行业的发展,但仍存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宏观经济波动、技术更迭等因素,对政策的落实或新政策的出台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宏观环境风险
2018年5月美国众议院通过议案,建议禁止美国联邦政府采购海康威视、大华股份等中国制造商供应的视频监控设备。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先后将华为、海康威视、大华股份等公司下游重要客户列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实体清单”,限制“实体清单”上的公司从美国购买商品、技术和软件等物项。该等政策的实施对上述客户的供应链及出口销售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报告期内,结合下游客户经营业绩及对公司采购情况,中美贸易摩擦对下游客户造成
的影响程度尚在有限范围内,也未对本公司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后续若出现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对上述客户的制裁措施进一步升级或中美贸易摩擦扩散至全球其他国家等情况,则可能会对下游客户的生产经营造成更大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其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采购,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七)其他重大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含“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建设达产后将扩充公司现有产品产能、增加玻塑混合镜头及其关键原材料塑料非球面的生产能力。“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将对公司研发设备、软件进行升级并引进技术人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产能扩充、上游领域新技术的突破及原有核心技术的深化应用、新产品的开发、原产品的性能升级等,若未来市场需求发生较大变化、产业政策调整、宏观环境变化或公司新增产能消化不足、市场开拓不力、核心技术转换及新产品开发进度不及预期、新技术未能突破、产品性能指标未达预期等情况,公司将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2、项目组织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实施后,公司产能将大幅扩张并新增玻塑混合镜头关键原材料塑料非球面镜片生产产能,使得公司在生产组织、人员构成、技术储备及管理模式等方面需要做出适当调整和提高。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具备一定复杂性及挑战性,管理团队是否具备足够的能力和经验实施并运营该项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组织管理不力,可能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按期实施、正常运转及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上半年,中润光学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上半年,中润光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69,429,110.78 | 187,770,935.31 | -9.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213,294.96 | 18,901,007.06 | -61.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777,667.55 | 15,802,744.51 | -63.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0,089,392.12 | 16,660,485.42 | 320.69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6月30日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06,012,168.00 | 367,360,542.42 | 119.41 |
总资产(元) | 970,247,254.67 | 580,423,957.49 | 67.16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29 | -68.9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29 | -68.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24 | -70.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9 | 5.60 | 下降4.5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7 | 4.68 | 下降3.8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61 | 10.16 | 增加1.45个百分点 |
2023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波动和下游客户需求短期波动的影响,营业收入有所下降,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有所上升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核心竞争力包括:
(一)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注重自主创新,在精密光学镜头设计及制造领域积累了包括组合复杂矢量曲面设计技术、多组元联动式变焦光学系统设计技术和高精密光学元件及镜头装调检测技术等在内的多项光学镜头设计、生产相关核心技术。基于核心技术自主开发的产品及成果获浙江省首台(套)装备认定、国家科学技术成果登记、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第七届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浙江省专利优秀奖、“浙江制造精品”等奖项及认定。公司研发领域遍及数字安防、无人机、激光电视等多领域。核心技术具备先进性、通用性,具备技术创新优势。
(二)研发资源优势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吸收各类优秀人才。中国大陆、中国台湾、日本等不同国家或地区具备不同的技术积淀及产业优势,公司
充分整合各国家/地区优势,是业内少数具备丰富海内外研发资源的企业,通过不断完善研发体系,为技术保持不断创新奠定良好的基础。
同时,公司通过收购日资企业大连浅间实现了对产业链上游的初步扩张。大连浅间在超精密模具设计制造及注塑成型方面沿用日本长期积累的设计理念,自身也已具备二十余年的模具设计制造经验,积累超过1,500套超高精密塑胶件模具数据库,能够更快响应公司研发需求、完成高精度产品的研发生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31名,占员工总数的20.09%,保障了研发设计实力。
(三)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凭借自身研发实力、产品质量、交付能力等在数字安防、机器视觉及其他新兴领域积累了丰富且优质的客户资源,产品受到众多大华股份、华为、海康威视、大疆、宇视科技、天地伟业、加拿大Avigilon、韩国韩华泰科等行业内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同时,公司为大华股份、华为、大疆、海康威视、日本滨松光电等客户提供产品定制开发服务,与客户深度合作。客户资源是公司业务持续增长的有力保障并形成了一定行业壁垒。一方面,大客户通常具有较高的供应商准入门槛,对供应商技术实力、开发响应能力、产品质量保证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行业龙头客户通常引领行业发展、具有前沿性技术开发需求,与其保持稳定深入的合作、为其提供镜头定制服务也利于公司了解行业发展并提前布局市场。
(四)精密制造及质量管控优势
精密光学镜头应用广泛、需求多样,特别是在数字安防超大倍率镜头等领域,与规格相对单一、已形成“标杆性”产品的定焦镜头、超小倍率变焦镜头市场相比,往往呈现规格要求多样的特点,对光学镜头制造厂商的研发能力及生产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以一流的生产及检测技术、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在研发设计、原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检验、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各个业务环节都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在生产环节对每一产品建立标准生产流程并通过合理排产等实现柔性生产,能够以批量生产的方式满足下游客户的差异化需求。此外,通过高精密光学元件及镜头装调检测技术的积累,公司实现了变焦镜头的自动化生产及自动化检测,大幅提升生产效率,进一步助力精密光学镜头的产业化应用。
上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2023年上半年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一)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2023年上半年的变化情况
光学镜头制造行业是一个融合了光学技术、机械技术、电子技术、精密加工及检测技术等诸多现当代先进科技的技术引领型产业。光学镜头的设计环节需要系统利用光学设计、机械设计、电子控制等诸多技术,在光路、结构的无穷变化中确定可行方案以实现各项性能指标,同时需考虑工艺可实现性、制造成本等因素,在设计验证、工程验证中不断修正方案,为产品实现产业化应用奠定基础;生产制造环节对模具设计及部件加工精度、组装精度、自动化设备及治工具的使用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规范,不断优化和改进工艺流程和主要技术节点,实现产品从试产到量产并提效的转换;检验环节则需要经验丰富的研发技术团队配合超高精度检测设备及相应软件的使用,以全面保障产品研发、生产及品质管控等。
公司在以高质量成像为核心的光学镜头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精密检测方面积累多项核心技术,其中在集光学设计、机械驱动、电子计算为一体的光机电系统设计方面具备突出优势。具体如下:
1、组合特征复杂矢量曲面设计技术的掌握及使用对球差、场曲等光学像差的矫正具备显著作用,能够改善成像不清晰、画面畸变、色差等问题,提升光学性能并有效压缩光学系统长度和体积,是光学设计中的基础技术之一,国内外光学厂商基本均突破了组合特征复杂矢量曲面设计技术,能够在设计中灵活应用球面镜片、非球面镜片等,但对该项技术的掌握及应用程度不同,具体表现为产品解像力、靶面、光圈、畸变、体积等综合性能上的差异。公司在早期即沿用了日本先进光学设计理念,在各类产品设计中组合使用球面、非球面镜片,不断加深对像差理论的理解及研究,形成了镜片面形与位置姿态误差协同的测量模型,揭示了组合特征复杂曲面多个物理特性和光学元件制造过程中的精度演进规律。通过复杂曲面的像差解耦机制在成像过程中实现对各类像差的补正平衡,应用于各类镜头设计中,提高镜头成像性能并降低体积、重量等。针对变焦镜头,公司使用组合特征复杂矢量曲面设计技术,通过多枚双凹超低色散玻璃材料的非球面镜片以矫正不同倍率的场曲,极大地改善了最短焦距端与最远焦距端解像力不可兼得的问题,使得全倍率下镜头成像的画面中心至边缘均达到超高解像力。
2、多组元联动式变焦光学系统设计技术指通过多个变焦群组的联合移动来实现不同焦距下的成像,同倍率情况下可以有效压缩镜头的变焦行程。依照光学变焦成像理论,变焦群组唯一时,其沿光轴方向移动至特定位置时,镜头焦距的变化量是确定的,可以直接推算出变焦群组位置与镜头焦距的对应关系。而多个变焦群组时因为各个群组在光轴上的位置存在配合关系,镜头焦距与各群组位置关系的解集并不唯一,因此,在平衡各变焦群组的焦距设置与群组间联动关系的同时,还要保证整个变焦过程焦距变化平滑连续、全焦段均符合光学性能要求是多组元联动式变焦光学系统设计技术难以掌握的根本原因。公司结合长期积累的经验并通过专业软件仿真验,突破了多组元联动式变焦光学系统设计技术,构建出能够准确描述此类光学系统像差形成机理的表达模型,并通过对各群组光焦度的合理分配、各群组间补偿位置关系的计算,实现最高四个群组的联动变焦,优化设计得到具有小型轻量化特点的超大倍率变焦镜头。该项技术的突破及应用解决了超大倍率变焦、超长焦镜头难以设计、生产以及中大倍率变焦镜头体积庞大、较难规模应用的问题,在超长焦镜头领域打破了国外厂商的长期垄断,为边防、海防、轨道交通、森林防火、矿山监测等远距离观测场景提供国产产品解决方案;实现了中大倍率变焦镜头的小型轻量化设计,使得其满足工业无人机对机载镜头体积、重量的严苛限制,大幅拓展了变焦镜头的应用领域。
3、宽光谱复消色差成像技术指根据各镜片材料的色散特性及成像的色散曲线矢量分析方法推算出各个镜片用材的最优解集,通过具备不同色散特性的镜片组合使用达到消除色差的效果,并通过光学补偿的方式控制不同波长的离焦量,实现不同波长光线下的清晰成像,是光学设计的基础技术之一。通过长期对该技术的摸索和经验积累,公司可在可见光至近红外光宽波段内实现优良成像,并通过光学补偿方式将不同波长的离焦量控制在微米级,配合可控带通滤光切换装置,实现共焦效果。光学镜头在可见到近红外波段都能达到近衍射极限的成像质量,在雾霾、烟雨以及低照环境下能够获取高清图像。特别地,针对超大倍率变焦镜头,由于红外光带来的色差将随着焦距的增大呈倍率式增长,较难实现红外共焦功能,公司通过对该项技术的掌握及在超大倍率变焦镜头中的应用,实现了超大倍率变焦镜头在可见光与红外光双波段同时工作,夜晚不使用闪光灯的情况下仍能实现清晰成像。
4、双光融合成像及传感器调焦技术解决了镜头在低照环境下难以清晰成像或仅使用红外光成像损失了色彩信息的问题,该项技术的突破及掌握使得镜头在低照环境下能够实现全彩成像,且传感器调焦技术进一步缩短了镜头体积。公司基于对不同波长光学成像理论的理解及机构设计经验的积累,研发了传感器调焦技术,通过传感器在光轴上的前后位移,对红外传感器与可见传感器进行分别调焦,使得各个倍率下,可见与红外光路都达到最清晰的聚焦状态,解决了单一聚焦群组的结构无法保证红外/可见双光路同时清晰的缺陷。相比于原使用镜片群组进行聚焦的光学设计技术,传感器调焦的聚焦行程非常短,进一步缩短了镜头体积。
5、折叠离轴多反式成像技术及组合特征复杂矢量曲面设计技术是超短焦投影镜头设计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与传统投影设备需进行远距离投影显示不同的是,融合采用自由曲面镜片及反射镜的超短焦投影镜头能够在较短的距离内将光源投射至大尺寸屏幕上,投射距离极短且亮度损失少,显著提升画面亮度,同时节省布置的空间,具备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但由于自由曲面镜片是非对称、不规则的,不适合用统一的光学方程式来描述,且使用了反射镜的光路会发生离轴,不适用传统光路设计,需掌握非旋转对称式自由曲面反射镜片的理论研究和调教经验,具备极高技术难度。公司基于前期对特殊光路的探索理解,并利用研发人员在投影镜头设计、生产领域的丰富经验,以理想物像关系和费马原理作为性能判据,在光学系统中设置高反光学元件实现视场离轴,基于逐点光线追迹的方式构建不同视场的特征光线在反射镜面上分布的疏密程度,形成具有良好成像质量的折叠离轴多反光路,成功突破并掌握该项技术。
6、玻塑混合光学系统设计技术指在光学设计中将塑料镜片与玻璃镜片结合使用进行光学成像的技术。一方面,随着近年材料工业与精密检测技术的成熟,光学塑料的光学、机械性能得以不断的改良,具有可塑性强、质量轻、延展性佳、制造成本低等优点。这使得光学塑料能够制造出特征更复杂、组合形式更多样的塑料镜片,极大地改善光学系统中的常规球面、非球面无法补正的高阶像差。另一方面,玻璃镜片具有透光率高、耐热性好等特点,在高精密光学系统设计中对实现宽光谱复消色差、光学被动式无热化设计等具有重要意义。玻塑混合光学系统设计技术充分利用玻璃镜片,塑料镜片重量轻、体积小、可塑性强且量产能力高的特点,实现镜头光学性能、机构规格、量产能力的良好平衡,是新兴技术方
向之一。公司通过对玻璃镜片、塑料镜片的线膨胀系数、折射率温度系数等材料温度特性差异的了解及掌握,以及对成像理论的理解,突破该项技术并应用于变焦镜头设计中,开发出了多款性能优异的产品。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深入研究玻塑混合光学系统设计技术,在更多的产品中使用该项技术。
7、一体机镜头因为兼具了变焦镜头的结构特点与步进马达的驱动特性,必须搭配一整套完整的对焦曲线数据才能完成曲线矫正,实现自动变焦与快速聚焦功能。变焦群组、聚焦群组沿着光轴配合移动实现焦距变化的光学行程依照马达步长会被分解为数千个单位,并经过大量且缜密的计算,得到马达步数与变焦群组、聚焦群组不同焦距、不同物距、不同温度下的相对位置关系。对于超大倍率变焦的一体机镜头,对焦曲线数据甚至会高达数十万组,再根据相关数据绘制成驱动情报图系。公司在长期的一体机镜头研发设计中,一体机镜头制造商与下游整机厂商相互配合,根据步进马达的驱动控制特性不断地优化镜头设计方案,最终演化形成了目前的驱动情报和对焦曲线计算体系。目前国内外能够完成一体机镜头开发及应用的厂商较少,一体式驱动技术的出现极大促进了变焦镜头驱动设计的发展,也在无形中提高了精密变焦光学镜头设计与制造的门槛,掌握高速精准驱动控制技术为满足人工智能等需要快速变焦、聚焦的应用需求奠定良好基础。
8、高精密光学元件及镜头的装调检测技术是产品实现最终量产及生产提效、品质提升的关键。高端光学镜头生产组装环节对部件加工精度、组装精度、自动化设备及工具均有严格的标准和规范,尤其是高精密复杂变焦镜头的装调,不仅需要将数个镜片以及几十个零件压缩在有限空间里,同时还要满足作为变焦镜头所需具备的解像力、曲线、后焦、失步等性能,需严格管控机电配合、零件加工精度、组装偏芯、零件内部应力、镜片间隙及零件热胀冷缩等,对生产工艺要求较高。镜片、群组及镜头检验环节,则需要超高精度的检测设备及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充分利用检测系统、检测设备、治工具等实现高效且准确的检验,为镜头的研发、生产、品质管控提供保障。在生产组装环节,公司通过自主设计的专用检测装调平台,应用双光路中心偏差测量仪和相应软件,灵活结合热熔铆接、点胶等多种工艺,实现30秒内完成复杂变焦群组和镜头的装调,且将产品一致性保持在98%以上,有效保证了高精度复杂光学镜头的稳定组装。在检测方面,公司利用长期积累的光学设计经验,整合国际先进的波前传感技术,并配备干涉
光源、样品承靠台、准直系统或望远扩(缩)束系统及波前传感器,构建波像差测试系统。该系统基于横向剪切干涉技术,具备测试精度0.01λ、动态范围500μm、重现精度3nmRMS的性能、无需校正、操作简便、使用性广泛等优点,能够满足应用范围广、性能测试多样性的要求。在研发上,该测试系统可使光学波像差可见可测,高阶像差数据化、可视化,提供了更多的分析手段及可靠的数据支持;在生产上,此系统适合像差、球差较大的非球面光学系统的检测,可实现3秒完成非球面镜片或镜头群组测试,且测试结果准确率达95%以上,极大提升了生产效率和良率。
(二)2023年上半年,公司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在多年技术积累的基础上,不断对精密光学镜头产品及相关技术进行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研发项目主要来源于客户的新需求、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工艺技术创新改良,以及对未来技术趋势研判下的预研需要等,包括新产品开发、工艺技术能力提升等,以期在增加产品种类、提升技术能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升产品质量等方面取得进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023年上半年,公司“4K超高清折返式超短焦镜头研发”、“双光融合超低照变焦镜头开发”、“超高速精准驱动控制技术研究及应用”等研发项目进入产品验证及小批量生产阶段。
(三)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3年上半年,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达1,966.32万元,同比增长3.04%,占营业收入比例6.38%。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元) | 19,663,168.46 | 19,083,790.01 | 3.04 |
资本化研发投入(元)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元) | 19,663,168.46 | 19,083,790.01 | 3.0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61 | 10.16 | 增加1.4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公司在各核心技术领域积极进行知识产权布局,2023年上半年,公司新获得2项发明专利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获授权专利233项,其中发明专利90项,实用新型专利143项。2023年上半年,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具体如下: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 | 2 | 177 | 90 |
实用新型专利 | 1 | 1 | 153 | 143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4 | 3 | 330 | 233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科技支行 | 19380401040066888 | 133,696,393.37 | 活期存款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营业部 | 121928192910620 | 27,833.88 | 活期存款 |
3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304040160000827581 | 156,187,107.83 | 活期存款 |
合计 | 289,911,335.08 |
中润光学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以及《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润光学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任职情况 | 直接持股数量 (万股) | 间接持股数量 (万股)[注1] |
1 | 张平华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2,456.1042 | 187.1738 |
2 | 陆高飞 | 董事 | 278.1042 | 46.1208 |
3 | 张明锋 | 董事 | 122.1660 | 12.6122 |
4 | 金凯东 | 董事 | 122.1660 | 11.5302 |
5 | 张杰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75.7350 | - |
6 | 唐春江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59.1756 | 32.4591 |
7 | 杨希[注2] | 董事 | / | / |
8 | 郑臻荣 | 独立董事 | - | - |
9 | 周红锵 | 独立董事 | - | - |
10 | 朱朝晖 | 独立董事 | - | - |
11 | 张卫军 | 监事 | - | 26.4481 |
12 | 彭浙海 | 监事 | - | 7.5738 |
13 | 王燕 | 监事 | - | - |
注1:以上存在间接持股情况的人员均为通过嘉兴尚通、嘉兴润通、嘉兴瀛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注2:公司股东上海沣时扬、上海沣敏扬、希扬璞信、常州沣时扬合计持股4.9517%,上述四家主体的控制人杨希担任公司董事;
注3:张平华、陆高飞、张明锋、金凯东在2023年6月末间接的持股数量相较于2022年末有所增加系嘉兴尚通内部人员离职,创始股东回收股份所致;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十一、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