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光学: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代码:688307 公司简称:中润光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8月
目 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7议案五: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8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
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平华先生
5、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三: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四: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上半年度,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65,047.3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3,950,834.5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6,621,647.7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21%。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6日
议案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6日
议案三: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6日
议案四: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作废相应的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有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期限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