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光学: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召集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2024年8月26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10.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9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5)。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