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光学: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14  中润光学(688307)公司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7
普通股股东人数5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5,773,81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5,773,8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0.652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0.652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5,700,62399.795461,1880.171012,0000.033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1,089,89393.707461,1885.260812,0001.0318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裴士俊 王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