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光学: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按
季度发放。
2. 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薪酬实行非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此外,在公司担任除非独立董事外具体职务的,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及相关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等组成。
(二)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薪酬实行监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3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此外,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具体职务的,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及相关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等组成。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及相关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等组成。
(四)其他说明
1、上述人员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上述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全体委员,基于审慎原则,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审慎原则,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审慎原则,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