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光学: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17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 于2026 年4 月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 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6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