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科亿: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2年8月23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同意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616,306股,并于2022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变更为112,616,30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形成,涉及限售股股东13名,对应的数量为12,616,306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11.20%。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2,616,306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54,076 | 2.80% | 3,154,076 | 0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92,090 | 1.95% | 2,192,090 | 0 |
3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892,445 | 1.68% | 1,892,445 | 0 |
4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34,742 | 1.54% | 1,734,742 | 0 |
5 | 佛山市佛控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73,111 | 0.42% | 473,111 | 0 |
6 | UBSAG | 410,029 | 0.36% | 410,029 | 0 |
7 |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4,259 | 0.35% | 394,259 | 0 |
8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 394,259 | 0.35% | 394,259 | 0 |
9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 394,259 | 0.35% | 394,259 | 0 |
10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94,259 | 0.35% | 394,259 | 0 |
11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投资账户 | 394,259 | 0.35% | 394,259 | 0 |
12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 394,259 | 0.35% | 394,259 | 0 |
13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94,259 | 0.35% | 394,259 | 0 |
合计 | 12,616,306 | 11.20% | 12,616,306 | 0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12,616,306 | 6 |
合计 | 12,616,306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股东的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宋彬 | 邢文彬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