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科亿: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欧科亿股票代码:68830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南京精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424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4年7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准则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欧科亿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欧科亿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欧科亿、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南京精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减持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行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精锐 | 指 | 南京精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南京精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袁美和 |
注册资本 | 28,420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424室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16-12-05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225MA4L7XYT58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
南京精锐 | 袁美和 | 男 | 执行事务 合伙人 | 中国 | 中国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京精锐持有欧科亿股票7939,086股,占公司总股本
5.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明确的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南京精锐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150,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3%。本次权益变动后,南京精锐持有公司股份7,939,0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南京精锐于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211,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南京精锐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150,520 | 5.13% | 7,939,086 | 5.00% |
合计 | 8,150,520 | 5.13% | 7,939,086 | 5.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法务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京精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袁美和
2024年 7 月 19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株洲市 |
股票简称 | 欧科亿 | 股票代码 | 68830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南京精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424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8,150,520 股 持股比例:5.1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7,939,086股持股比例:5.00%变动数量:减少211,434股变动比例:减少0.1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京精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袁美和
2024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