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誉: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5日停牌一天,于2023年5月8日开市起复牌。
? 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8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ST恒誉”变更为“恒誉环保”,扩位简称由“*ST恒誉环保科技”变更为“恒誉环保科技”,股票代码仍为“688309”不变。
?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再适用《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2.1.2条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一、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证券简称:证券简称由“*ST恒誉”变更为“恒誉环保”; 扩位证券简称:扩位证券简称由“*ST恒誉环保科技”变更为“恒誉环保科技”;
(二)证券代码仍为“688309”;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年5月8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公司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二)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9215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6,530.34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为16,211.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62.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24.84万元。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审计报告》的关键审计事项中说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已消除”。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9条规定,公司2022 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
三、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2.4.1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5日停牌1天,自5月8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
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再适用《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2.1.2条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四、 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1.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行业及市场地位等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