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誉环保: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