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誉环保: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誉环保”)于2023年10月31日收到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荣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荣隆投资”)、内蒙古源创绿能节能环保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源创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烟台源创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源创科技”)、山东领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山东领新”)、烟台源创现代服务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源创现代”)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荣隆投资将其持有的1,183,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源创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源创科技、山东领新、源创现代将其持有的合计2,82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2%)转让给山东山发绿色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山发绿色”)的股份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3年9月25日,公司股东荣隆投资、源创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源创科技、山东领新和源创现代与山发绿色签署了《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下称“《股份转让协议》”),荣隆投资将其持有的1,183,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转让给山发绿色;源创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其持有的合计2,82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2%)转让给山发绿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本次股份转让登记完成后,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
1 | 荣隆投资 | 无限售流通股 | 4,981,944 | 6.23% | 3,798,944 | 4.75% |
2 | 源创绿能 | 无限售流通股 | 1,690,000 | 2.11% | 701,000 | 0.88% |
源创科技 | 无限售流通股 | 1,020,556 | 1.28% | 423,556 | 0.53% | |
山东领新 | 无限售流通股 | 951,566 | 1.19% | 394,566 | 0.49% | |
源创现代 | 无限售流通股 | 1,157,000 | 1.45% | 480,000 | 0.60% | |
融新源创 | 无限售流通股 | 239,005 | 0.30% | 239,005 | 0.30% | |
云南融源 | 无限售流通股 | 1,190,376 | 1.50% | 1,190,376 | 1.50% | |
小计 | - | 6,248,503 | 7.81% | 3,428,503 | 4.29% | |
3 | 山发绿色 | 无限售流通股 | 0 | 0.00% | 4,003,000 | 5.00% |
合计 | 11,230,447 | 14.35% | 11,230,447 | 14.35% |
注:公告中部分比例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相关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