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誉环保: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1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市中区普利街绿地中心48层恒誉环保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4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48,614,55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48,614,55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0.760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0.760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牛斌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马乐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8,353,193 | 99.4623 | 261,365 | 0.5377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8,243,619 | 99.2369 | 370,939 | 0.7631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8,237,396 | 99.2241 | 377,162 | 0.7759 | 0 | 0.0000 |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8,237,396 | 99.2241 | 377,162 | 0.7759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 | 9,299,101 | 97.2661 | 261,365 | 2.7339 | 0 | 0.0000 |
2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9,189,527 | 96.1200 | 370,939 | 3.8800 | 0 | 0.0000 |
3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9,183,304 | 96.0549 | 377,162 | 3.9451 | 0 | 0.0000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9,183,304 | 96.0549 | 377,162 | 3.9451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3、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云朔律师、汲丽丽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