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升电子: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盟升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盟升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盟升转债”已触发《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盟升转债”转股价格。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35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9月12日至2029年9月11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5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32号)文同意,公司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10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盟升转债”,债券代码“118045”。
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9月18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3月1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9月11日)止(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最新转股价格为42.72元/股。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盟升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36.31元/股)的情形,已触发“盟升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盟升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向荣先生、刘荣先生、毛钢烈先生、覃光全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提议向下修
正“盟升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本次向下修正后的“盟升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盟升转债”的转股价格,则本次“盟升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