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升电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盟升电子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胡明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胡明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历。2007年至2013年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系统工程师。2014年加入成都国卫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国卫通信”),曾任国卫通信研发部部长、执行董事、技术总监。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胡明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京盟升志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盟升创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781,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9%。
(二)参与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胡明武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的研发项目工作,已在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项目的研发进程产生不利影响。胡明武先生在公司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相关工作,期间参与申
请的专利均非单一发明人的专利且均为职务发明创造,相关专利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其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持续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情况
胡明武先生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书》《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对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等相关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胡明武先生知悉其对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胡明武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构建了专业齐全、层次清晰、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团队,形成了以研发总监和资深研发工程师为首、高级研发工程师和研发工程师为骨干、助理研发工程师为辅助的研发人员梯队,各个专业的技术骨干有着多年的从业经验,具有较强的技术攻关能力和丰富的工程研制经验,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单一依赖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195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9.24%。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
本次变动前 向荣、覃光全、温黔伟、杜留威、吴真、杨龚甫、罗顺华、胡明武
本次变动后 向荣、覃光全、温黔伟、杜留威、吴真、杨龚甫、罗顺华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胡明武先生已与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公司各项研发工作均处于正常、有序推进状态;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勇于创新的研发团队,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
术人员具有长期、丰富的研发管理和技术经验,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将继续以研发核心技术为基础,聚焦行业前沿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相关政策,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研发工作,激发创新活力,从而推动公司研发水平的不断提升。另外,公司将不断拓展研发方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研发团队总体相对稳定,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有序推进,
胡明武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胡明武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其
子公司,且其已与公司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建议公司加强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注意及时补充、维护和加强研发团队规模,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劭悦 姜海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世能 李明晟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