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4  燕麦科技(688312)公司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2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60)。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1.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8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12月2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并于2022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二)2023年10月13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021,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60%,回购最高价格为18.25元/股,最低价

格为15.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439,424.6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10月1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3,021,524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