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查股网  2024-04-25  燕麦科技(688312)公司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刘燕女士(已离任)、邓超先生、邹海燕先生,3位委员组成。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陈清财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邹海燕先生(召集人)、邓超先生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案名称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4月16日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批准报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8月14日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0月23日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并评价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2、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天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天健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在全面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基础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对内部审计工作部门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上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自我评价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l、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审计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内控治理进行监督和评价

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指导各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工作,并听取各部门对内审部门和内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认真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审计委员会注重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深入沟通,在外部审计工作开展的不同阶段,就有关事项向外部审计机构做出提示,听取外部审计机构的汇报。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项审计程序。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充分、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委员:

陈清财 邓超 邹海燕

刘燕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