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拓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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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