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草案)》”)、《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2020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定<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定<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定<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2020年3月1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布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2020年3月11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0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定<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6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40,824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76,56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184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
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5,704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未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未能获准行权,同意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未能获准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12,247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上述两项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7,951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可行权人数150人,可行权数量449,224份,行权价格人民币100.00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及行权条件成就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8,508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5,409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17名激励对象未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要求,同意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3,362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12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同意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05,444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5,522份,注销108名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因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获准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331,517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数量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拟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 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
拟注销2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14,381份股票期权。拟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未能获准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19,005份。上述两项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3,386份。
3.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注销2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14,381份股票期权和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未能获准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19,005份,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3,386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此次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同意注销2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14,381份股票期权。同意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未能获准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19,005份。上述两项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3,386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