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
鉴于会计专业人士任英女士已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程玲莎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程玲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程玲莎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可能发生变动,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为:程玲莎(召集人)、赵卫刚、吴廷彬;
2、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后为:程玲莎(召集人)、李星、黄允松;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后为:韩冰(召集人)、李星、黄允松;战略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黄允松(召集人)、甘泉、李星。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程玲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程玲莎女士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他委员的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任英女士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职责,赵卫刚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7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玲莎女士,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至今,任宁波大学教师,2021年12月至今任宁波大学副教授。
截至目前,程玲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