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提供反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宜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程玲莎、赵卫刚、李星、韩冰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