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3-16  青云科技(688316)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青云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3.7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4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727.8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100Z0010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
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200300100000031786.632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1109102016102030.01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新桥支行0200004319020364082/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0300449046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200000419945000398856940.00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1109102016108000.9324
合 计7.5757

注:1.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5757万元(不含现金管理金额),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5,000万元;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投资进度
1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31,048.8229,896.9096.29%
2全域云技术研发项目3,510.312,993.9185.29%
3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9,168.7117,601.9791.83%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5,000.0014,013.9293.43%
合计68,727.8464,506.70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变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2024年3月2025年3月
2全域云技术研发项目2024年3月2025年3月
3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4年3月2025年3月

(二)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因项目前期规划调整等方面因素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速度有所放缓,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降

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并从公司长远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延期至2025年3月。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公司将实时关注上述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积极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