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6-22  青云科技(688316)公司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汇亚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
普通股股东人数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9,341,05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9,341,0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0.474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0.474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允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亲自出席8人,委托出席1人,董事韩冰因身体原因、董事吴廷彬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均已履行请假手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腾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9,341,058100.000000.000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2,492,137100.000000.000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楷莹、殷欣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