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
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科技”或“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兴蓝驰帆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蓝驰”)持有青云科技2,899,399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07%;天津蓝驰新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蓝驰”)持有青云科技755,79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8%。嘉兴蓝驰、天津蓝驰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青云科技3,655,189股股份,占青云科技当前总股本的7.6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嘉兴蓝驰、天津蓝驰出具的告知函,现将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蓝驰帆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嘉兴蓝驰帆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2号楼118室-14 | |||
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集中竞价 | 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0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730 | 0.24 | |
大宗交易 | 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1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379,016 | 0.79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蓝驰新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天津蓝驰新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1-103-10 | ||||
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集中竞价 | 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0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69 | 0.06 | |
大宗交易 | 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1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98,896 | 0.21 |
注: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变动前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变动后总股本比例(%) | |
嘉兴蓝驰 | 3,392,145 | 7.10 | 2,899,399 | 6.07 |
天津蓝驰 | 884,355 | 1.85 | 755,790 | 1.58 |
合计 | 4,276,500 | 8.95 | 3,655,189 | 7.65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披露《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时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