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生物: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5月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9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13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幢102
3、会议召集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三、《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及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8月6日届满。鉴于公司独立董事于永生先生、李学尧先生将于2026年5月在公司连续任职满6年,公司决定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邵俊斌先生、麻静明先生、倪卫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非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8月6日届满。鉴于公司独立董事于永生先生、李学尧先生将于2026年5月在公司连续任职满6年,公司决定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于永生先生、李学尧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于永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议案三: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8月6日届满。鉴于公司独立董事于永生先生、李学尧先生将于2026年5月在公司连续任职满6年,公司决定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
公司监事会提名林海洋先生、刘学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