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趋势: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趋势”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财富趋势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财富趋势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 2023年上半年财富趋势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当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3年上半年财富趋势及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财富趋势经营情况,对财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富趋势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富趋势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 2023年上半年,保荐机构督导财富趋势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财富趋势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财富趋势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财富趋势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财富趋势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当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财富趋势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3年上半年,财富趋势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上半年,财富趋势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财富趋势不存在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3年上半年,财富趋势未发生相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3年上半年,财富趋势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技术创新应用风险
公司专注于证券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证券行情交易系列软件产品及维护服务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如果公司自行研发的新技术或新产品不符合行业技术发展大方向,进度或成果未达预期、或者研发失败,不仅增加公司研发成本
还可能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影响公司产品竞争力并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证券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发展前景广阔,行业参与者将越来越多,行业竞争将会进一步加剧,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会被市场淘汰。如果公司不能紧跟软件或证券行业发展形势,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可能将无法适应激烈的行业竞争。
(三)政策法律合规风险
公司软件产品和服务必须持续符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制定的技术规则、指引和标准,满足相关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等监管要求。随着行业的发展,相关法律、法规逐渐规范和完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对公司经营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法律或法规尚未明确的领域,若在经营中不能及时发现并调整适应其变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可能会受到监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行政处罚,将给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资本市场景气度波动影响的风险
公司经营业绩与证券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国内资本市场整体环境紧密相关,若证券市场低迷造成活跃投资者数量减少,将导致证券公司对扩充证券交易系统的需求降低。同时,证券市场日均成交额的大幅下降也会造成证券公司经营业绩的下滑,或降低其在信息技术方面的资金投入规模,进而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业务及客户结构单一的风险
公司收入超过75%源于面向证券公司的证券行情交易系统销售及维护服务,且公司目前已覆盖国内超过90%的拥有经纪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公司可供新增的证券公司客户数量较少。若未来证券公司盈利模式发生重大变化、进而导致其需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拓展面向互联网用户的证券信息服务业务不及预期,则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虽然公司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但由于受客户结算周期影响,有账期的客户交易额会逐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绝对金额上升。如果
未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或者由于某些客户因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回收货款,将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147,415,308.14 | 117,335,842.20 | 25.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8,728,549.40 | 95,973,729.20 | 23.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4,913,337.78 | 79,766,797.28 | 18.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850,206.96 | 5,773,543.67 | 1,161.79 |
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240,867,424.89 | 3,167,710,257.13 | 2.31 |
总资产
总资产 | 3,400,774,699.84 | 3,367,280,516.87 | 0.99 |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1 | 0.74 | 22.9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1 | 0.74 | 22.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3 | 0.61 | 19.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8 | 2.17 | 增加1.5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4 | 1.81 | 增加1.13个百分点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1.63 | 23.69 | 减少2.06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161.79%,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以及本年现金管理中银行产品到期利息到账大幅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证券行情交易系统软件产品和证券信息服务的重要供应商,主要面向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客户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金融软件解决方案,为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建设其投资者行情交易终端、终端用户信息系统以及客户服务系统等。同时为终端投资者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证券信息服务。
公司拥有的客户覆盖国内90%证券公司,且与大部分形成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在客户、研发、产品、品牌和数据资源等方面拥有竞争优势。公司每年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深入探索前沿技术在行业中的应用,构建了较强的技术壁垒;同时,公司拥有来源丰富的海量金融数据资源,具有智能高效的数据处理与运算能力,为公司进行差异化增值服务奠定良好的基础。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继续深耕证券信息服务领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专业、高效的服务。
综上,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3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3,187.9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1.63%。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共357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76.61%。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结合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行情、交易、安全等产品领域持续进行技术创新。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182,057.96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支出余额1,330,000,000.00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24,686,662.1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3,753,604.56元,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金额(元)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344,249,000.37 |
加: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 | 1,340,000,000.00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已扣除银行手续费用) | 24,686,662.15 |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 35,182,057.96 |
减:截至2023年6月30日结构性存款期末余额 | 610,000,000.00 |
减:截至2023年6月30日大额存单期末余额 | 110,000,000.00 |
减:截至2023年6月30日定期存款期末余额 | 470,000,000.00 |
减:截至2023年6月30日券商收益凭证期末余额 | 140,000,000.0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43,753,604.56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3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 产品代码 | 产品性质 | 投资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回购日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A00620210063(可转让) | 大额存单(到期付) | 2,000.00 | 2021-4-13 | 2024-4-1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A00620210063(可转让) | 大额存单(到期付) | 2,000.00 | 2021-4-13 | 2024-4-1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A00620210063(可转让) | 大额存单(到期付) | 2,000.00 | 2021-4-13 | 2024-4-13 |
浙商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 浙商CDs2136025(可转让) | 大额存单(到期付) | 2,000.00 | 2021-6-16 | 2024-6-16 |
浙商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 浙商CDs2136025(可转让) | 大额存单(到期付) | 2,000.00 | 2021-6-16 | 2024-6-16 |
浙商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 浙商CDs2136025(可转让) | 大额存单(到期付) | 1,000.00 | 2021-6-16 | 2024-6-16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 | 无 | 定期存款(到期付) | 20,000.00 | 2022-9-20 | 2023-9-20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 | 无 | 定期存款(到期付) | 7,000.00 | 2023-1-6 | 2024-1-6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 | 无 | 定期存款(到期付) | 20,000.00 | 2023-5-27 | 2023-8-27 |
受托方 | 产品代码 | 产品性质 | 投资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回购日 |
公司武汉汉口支行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 WBS220901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 | 2022-7-12 | 2023-7-11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 WBS220968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2-7-22 | 2023-7-20 |
宁波银行深圳梅林支行营业部 | 237110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 | 2023-2-10 | 2023-8-9 |
工商银行武汉洪山支行 | 23ZH155K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 | 2023-5-4 | 2024-5-8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 WBS230817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3-5-31 | 2023-7-3 |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S2N246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5,000.00 | 2023-6-9 | 2024-6-6 |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S2N247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5,000.00 | 2023-6-13 | 2024-6-1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SYE251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4,000.00 | 2023-4-6 | 2024-3-29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活期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余额(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8111501011500722436 | 10,112,499.1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高科技支行 | 632218575 | 86,548,724.4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高科技支行 | 634269854 | 175,569,584.27 |
浙商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 5210000110120100032956 | 3,916.02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 | 10110290000000370 | 71,497.19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 2053065417000220 | 37,665.92 |
宁波银行深圳梅林支行营业部 | 73250122000003530 | 15,261,215.43 |
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 42050117000800002774 | 264,395.10 |
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 42050117000800002776 | 0.00 |
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 42050217000800000096 | 0.00 |
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 42050117000800002775 | 562,500.28 |
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 42050217000800000097 | 0.00 |
工商银行武汉洪山支行 | 3202006719200822786 | 55,321,606.69 |
合计 | 343,753,604.56 |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间接持股数量(股) |
黄山
黄山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代财务总监 | 89,159,938 | 0 |
黄青
黄青 | 董事 | 1,169,875 | 0 |
田进恩
田进恩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982,695 | 0 |
张丽君
张丽君 | 董事、副总经理 | 982,695 | 0 |
陈凡
陈凡 | 监事会主席 | 116,987 | 0 |
秦涛
秦涛 | 副总经理 | 93,786 | 0 |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十一、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刘卫宾 | 王建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