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林生物: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欧林生物(68831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3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1年8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李先纯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3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9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1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公告首次披露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后)中共9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因此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6,800股。

2、鉴于1名激励对象在2022年4月27日监事会换届选举时当选为监事,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因此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00股。

3、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2021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同比增长50%
第二个归属期2022年2022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同比增长1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值比2020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未达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全部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剔除该归属期中上述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5,700股后,去重后的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144,300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5,700股。

三、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宜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失效情况,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