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林生物: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林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欧林生物2024年度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郭成立、刘临宣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8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刘临宣
(五)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了解公司三会运作情况并查阅2024年的三会文件;
3、核查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5、查阅2024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6、核查公司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资料;
7、核查2024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承诺履行情况;
8、对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欧林生物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核查了公司2024年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材料等资料,查阅了内部控制报告等材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公司自上市以来是否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信息披露事项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以及财务等方面是否保持独立;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内,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公告及合同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内,公司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欧林生物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及对外投资相关制度文件,查阅了欧林生物在2024年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材料,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同时,对于欧林生物与成都可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欧林生物实际控制人樊钒丈夫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可恩生物”)在2024年内仍存在房屋租赁交易的情况,取得了2024年内公司与可恩生物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检查了2024年内公司与可恩生物交易的明细账。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2024年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2、2024年公司与可恩生物的关联租赁交易金额较小,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公司所在行业及市场信息,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获取了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检查了重大销售及采购合同,并对公司主要销售、采购情况进行了分析性复核。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状况稳健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欧林生物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经过现场检查后认为:2024年度,公司治理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且得到有效执行;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郭成立 | 刘临宣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