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川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禾川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郝晓鹏、张裕恒 |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320.SH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0号)批复,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77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3.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340.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650.07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2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因再融资需要,公司发布《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保荐协议生效之日(在2023年6月9日)起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3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计划。 | 的工作计划。 |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后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予以披露。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其中,保荐机构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
6、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
7、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核查了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核查了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
10、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重大遗漏。 | |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
12、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
13、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
14、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
15、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
16、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
17、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至少应有一人参加现场检查。 |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保荐机构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有2人参加了现场检查。 |
18、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机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
19、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
20、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本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
21、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现场核查报告 | |
2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
2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
2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2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规范运作,未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
26、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 2023年,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8月11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核查意见》以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2023年8月26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年10月21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年11月3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3年12月27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 |
27、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1、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风险
工业自动化控制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行业,产品技术涉及控制工程学、人机工程学、计算机软件、嵌入式软件、电子、电力电子、机电一体化、网络通讯等多学科知识和应用技术,具有专业性强、研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研发风险高等特点。目前,伺服系统和PLC产品的技术难点主要在于是否具备自调整功能、伺服驱动器响应速度、编码器精度、电磁设计技术、可编程系统软件和PLC总线周期等,国外龙头厂商凭借多年来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对先进技术的不断探索在相关技术难点领域实现突破,国内厂商与其尚存在一定差距。
若公司未能在技术难点上研发成功,将导致无法将技术成果成功转化为成熟的产品投入市场,或新产品投入后在综合性能、可靠性、稳定性等技术指标方面不及预期,将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长远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另外若国外龙头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有新的突破,而公司无法进行持续研发缩短差距,亦将对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和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2)核心人才流失风险
技术人员及团队在开发新产品、持续优化算法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改进生产工艺等环节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拥有研发创新和工艺提升能力的人才日益成为行业竞争的焦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为1,913名,其中研发人员586名,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30.63%。随着工业自动化控制行业竞争态势的加剧,若公司不能根据行业特点不断健全人才培养和储备机制,提供有竞争力的激励措施,可能会导致公司技术人员流失,由此带来的技术泄密隐患、持续研发和创新能力下降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露风险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研发积累,公司掌握了生产伺服系统、PLC等产品的核心算法和技术,已取得多项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公司的产品开发及质量
控制依赖于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核心技术。公司存在因技术人员流失、技术资料被恶意窃取等因素导致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
2、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工业自动化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产业与宏观经济波动的相关性明显,尤其是和工业制造的需求、基础设施投资等宏观经济重要影响因素强相关。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宏观经济运行呈现的周期性波动、下游行业存在景气度不达预期等情况,将会影响公司产品销售,可能导致公司订单减少、销售困难、回款缓慢,因此公司存在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风险。目前,国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制造业结构升级仍然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若未来国家宏观经济增速维持在较低水平甚至下行,或基础设施建设和制造业资本支出大幅放缓,将会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而公司又未能通过开发新产品及新客户拓展业务空间,则公司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2)伺服系统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伺服系统为公司的核心产品,报告期内伺服系统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高。我国工业自动化控制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若未来伺服系统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出现完全替代伺服系统的新产品,或公司的伺服系统无法适应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则将导致公司的伺服系统产品收入下滑,并对公司的经营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自动化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子元器件、IC芯片、五金件、PCB等。受到近年来国际贸易政策的影响,全球主要集成电路制造生产线均出现产能紧张的情况,芯片等关键物料的供需出现失衡,国内客户对于产品国产替代需求旺盛,导致公司芯片类原材料的价格上涨,物料储备与回货难度加大,采购成本上升。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原材料采购将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4)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员工人数逐步增多,公司面临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能力,控制成本费用等一系列的挑战,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亦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管理人员将面临更新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根据情况适时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充实相关高素质管理人才,将难以适应公司未来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5)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55.53万元,较上期下降
40.7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79.10万元,较上期下降63.81%。本期,公司在研发方面新增逆变、光伏储能、精密导轨丝杆、工业电机项目,优化控制器、变频器产品,加大了研发投入;在销售方面,为推行细分行业交钥匙整体解决方案战略,增加了各细分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人员,加大了销售投入。公司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44.77%和32.33%,导致利润相关指标同比降低。公司新项目、新产品的研发、量产和市场推广存在不确定性,若研发失败或销售不及预期,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财务风险
(1)应收款项回收或承兑风险
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54,188.87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15,554.34万元,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为1,819.39万元,合计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3.19%,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4.10%,占比较高。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款项余额预计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的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或下游客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应收款项存在无法收回或者无法承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收入质量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本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45,732.79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1.21%,占比较高。公司存货主要构成是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因业务规模扩大,公司相应增加原材料和产成品备货,导致期末存货在报告期内整体呈上升趋
势。公司可能面临因市场需求环境变化、产品迭代更新、客户订单延迟甚至违约等情形,导致存货减值增加的风险。
(3)研发投入风险
本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15,172.9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59%,研发投入金额逐年增加。公司长期注重核心技术和产品的持续研发,以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研发活动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不确定性,如果公司较高金额的研发投入不能转化为技术成果或者公司的技术成果转化效果未达预期,将会限制公司收回相关研发成本的能力。此外,相关技术成果从研发完成到量产的过程中存在不被市场认可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风险
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28.10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当期实现净利润,主要系员工人数增加,职工薪酬增加;原材料、成品备货增加及应收账款增大所致。如公司未来因经营性投入增加、下游行业客户经营情况恶化、客户回款速度放缓等因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恶化,公司将会在营运资金周转上存在一定的风险。
4、行业风险
(1)市场集中度高,市场竞争压力大
目前,我国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市场外资企业如安川、松下、三菱、欧姆龙等企业凭借品牌、技术和资本优势,在高端市场仍然占据较高市场份额,以服务中大型客户为主;内资企业起初凭借性价比和本土化优势,依靠对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快速响应,在以中小型客户为主的中低端市场赢得市场份额,再通过持续的资本和技术积累向高端市场渗透。
在伺服系统领域,根据MIR睿工业的数据,2022年我国通用伺服系统市场前十大厂商市场占有率合计达71.9%,其中外资企业占据6席,合计市场占有率为38.1%;在PLC领域,2022年外资品牌在我国PLC市场的占有率在79%以上。公司在伺服系统和PLC市场的占有率分别为3.4%和0.6%,市场份额与国外龙头厂商相比仍然较低。
伺服系统、PLC等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由于集成度高,产品设计和工艺复杂,需要长时间的经验积累才能生产出可靠性和稳定性高的产品,进而对产品的生产工艺、部件性能和制造水平进行持续提升。国外龙头厂商凭借在行业内长期积累获得的技术应用经验,在控制性能、产品可靠性、软件核心算法和整体方案方面仍然具有较高的竞争优势。未来公司的产品将会更多地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发生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够持续提高技术水平、强化服务体系、推出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产品,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则会在未来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而出现销售不及预期或打价格战的被动局面,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稳定性。
(2)下游市场景气度下降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伺服系统和PLC控制系统是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锂电、机器人、激光、包装、物流、纺织、木工等各个行业。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需求与宏观经济波动有一定的关联性。当宏观经济不景气时,下游行业客户预计业务可能会下滑则会减少对工业自动化设备的投资,并相应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当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压力增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和下游市场需求萎缩等因素影响,若未来国家宏观经济增速维持在较低水平甚至下行,或制造业资本支出大幅放缓,将会导致对各类机械设备新增投资或更新的需求降低,则会对公司的产品需求带来不利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增速放缓或收入下滑的情形。
(二)公司存在以下风险事项:
不适用。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12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11,647.93 | 94,428.68 | 18.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55.53 | 9,037.61 | -40.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79.10 | 7,956.57 | -63.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28.10 | -24,385.47 | 不适用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6,872.91 | 153,682.39 | 2.08 |
总资产 | 215,643.84 | 212,074.14 | 1.68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12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65 | -46.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65 | -46.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58 | -67.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5 | 7.41 | 减少3.9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5 | 6.52 | 减少4.6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59 | 11.10 | 增加2.49个百分点 |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11,647.93万元,同比增长18.24%。主要系公司在新能源行业销售占比持续扩大及机床主机产品收入增长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5.53万元,同比降低
40.7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79.10万元,同比降低63.81%,主要系①为推行由核心部件、机器自动化到数字化工厂的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战略,进一步完善“光、机、电、传动”一体化产品布局,在研发方面,公司新增逆变、光伏储能、精密导轨丝杆、工业电机项目,优化控制器、变频器产品,加大了研发投入;②为推行细分行业交钥匙整体解决方案战略,在销售方面,公司增加了各细分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人员、增加了开发解决方案方面的投入;综上,公司研发和销售费用大幅增加,导致利润相关指标同比降低。政
府补贴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变化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大幅下降。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减少,主要系利润减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自动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应用集成,主要产品包括伺服系统和PLC。公司自主研发了伺服系统、PLC、传感、芯片类产品的核心技术,主要技术涵盖电机控制技术、伺服控制技术、算法调整技术、编码器技术、图像识别传感技术、芯片技术等。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在产品中主要体现在结构设计、软件算法、加工工艺等方面,最终形成了现有的伺服系统、PLC等产品。公司依托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并将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主营业务中,核心技术产品包括伺服系统、PLC和工控芯片等,非核心技术产品包括低压变频器、HMI及数控机床等产品。
公司核心技术及其对应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 | 专利情况 | 应用产品 |
1 | 伺服系统三环综合矢量控制技术 | 4项发明专利 | 伺服系统—伺服驱动器 |
2 | 新型伺服控制技术 | 3项发明专利 | |
3 | 高级智能调整算法技术 | 2项发明专利 4项软件著作权 | |
4 | 高速总线控制技术 | 1项发明专利 | |
5 | 高性能伺服电机设计技术 | 40项实用新型专利 5项发明专利 | 伺服系统—伺服电机 |
6 | 高速高精度编码器技术 | 17项发明专利 11项实用新型专利 3项软件著作权 | 伺服系统—编码器 |
7 | 底层编译及解释平台技术 | 5项软件著作权 | PLC、PAC、IPC、低压 变频器 |
8 | 上位机二次开发用户可编程技术 | 3项软件著作权 | |
9 | 扩展模块高速总线技术 | 1项发明专利 1项实用新型专利 4项软件著作权 | |
10 | 主从站高速通信技术 | 3项发明专利 1项实用新型专利 |
3项软件著作权 | |||
11 | 多轴高速输入与定位技术 | 15项软件著作权 | |
12 | 智能图像识别传感技术 | 1项发明专利 2项软件著作权 | 传感产品 |
13 | 高速高性能芯片技术 | 9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工控芯片 |
14 | 变频器 | 1项发明专利 | 变频器 |
15 | 测试设备技术 | 1项发明专利 6项实用新型专利 | 测试设备 |
16 | 磁制动器技术 | 4项实用新型专利 | 磁制动器 |
17 | 电机、电路技术 | 13项实用新型专利 1项发明专利 | 电机 |
18 | 定子设计及其工装技术 | 1项发明专利 4项实用新型专利 | |
19 | 企业系统 | 33项软件著作权 1项发明专利 | PLM、MES、ERP |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5,172.96 | 10,480.67 | 44.77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合计 | 15,172.96 | 10,480.67 | 44.7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3.59 | 11.1 | 增加2.4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引进研发人才,通过持续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创新优势,针对所在行业的前沿技术以及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加快了研发项目立项及研发项目进度。由此,公司研发投入总额发生了较大增幅。
3.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始终秉持技术是保证公司核心竞争力重要的支点,围绕客户价值需求、内部价值需求、未来发展需求作为公司的研发方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各项知识产权378项,本年新增67项。
2023年度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项目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6 | 11 | 104 | 39 |
实用新型专利 | 15 | 9 | 101 | 97 |
外观设计专利 | 18 | 16 | 108 | 97 |
软件著作权 | 6 | 31 | 101 | 135 |
其他 | 0 | 0 | 0 | 10 |
合计 | 55 | 67 | 414 | 378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 | 金 额(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80,650.07 |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 67,530.25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 1,415.7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4,535.53 |
公司2023年1-12月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列示如下:
账户名称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 方式 | 余额(元)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行 | 19750101040024976 | 活期 | 68,159,806.54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33050168722700001268 | 活期 | 51,162,610.02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行 | 19750101040024984 | 活期 | 1,382.61 |
浙江菲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10454000000680242 | 活期 | 11,226,545.89 |
浙江禾川科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 | 570900213710111 | 活期 | 14,804,947.82 |
股份有限公司 | 游绿色专营支行 |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 18730000000177512 | - | 已注销 |
合 计 | - | - | 145,355,292.88 |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禾川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禾川科技的股份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郝晓鹏 | 张裕恒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